我家附近有一所省重点中学,该学校要承办一个世界级的盛会,需要扩充校区面积,我家房屋属于该校园扩充范围。最近房屋征收调查组已经入驻社区进行调查工作了。在此有如下几个疑问: 1.此项征地的性质是什么?是属于公益征地还是属于旧城区改建征收?或者是其他性质; 2. 按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三章第19条中所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个公告是指什么公告?应该是在调查入驻前还是入驻后颁布? 3. 房屋征收中,如果我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换给我的房屋面积是按实测的面积补偿的话,那这个面积是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我可否要求按我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转换补偿? 4.在房屋征收与拆迁中,我们房主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以保障我们个人的权益。 谢谢大家~~
我家在湖北荆州松滋市,现在在建的荆松一级公路从我家经过,两层楼房被征收了,150多平方才补偿11万左右,政府给的补偿是不是太低了,我们要怎样在支持国家建设的同时又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失?(现在就我们这房子的造价在20万左右)
我家在湖北荆州松滋市,现在在建的荆松一级公路从我家经过,两层楼房被征收了,150多平方才补偿11万左右,政府给的补偿是不是太低了,我们要怎样在支持国家建设的同时又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失?(现在就我们这房子的造价在20万左右)
现在农村房屋被征收,关于补偿的标准,是适用政府的指导价还是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拆迁办开了价,我们被拆迁户可以根据周边的市场价,跟政府的拆迁办谈我们认为合理的价格吗?
我们夫妻二人均为城镇户口,1996年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获准建两间三层楼房一幢,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和建房许可证。现在要建职教园征迁房屋,但周围都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只有我一家房屋性质不一样,而且区政府只出台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办法。拆迁公司要求我们参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办法的基础上略高一点,还置的
我的土地证使用面积是35平米,建筑面积在土地证上没有明确,现在造的房子建筑面积是200平米(现在缴纳的土地使用费包括了超过35平米外的违章费用)。 对于征收补偿的面积认定应该是按土地证面积还是房屋现有面积呢?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款?
王律师:您好! 我是石河子142团的一个拆迁户。我的房屋位于团部中心街边,这里要建中心街商服楼,团里对我的房屋给予每平米200多元的征收补偿费,我不同意。团里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该地盘。现在让我们搬迁。我们该怎么办?请您给予法律援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