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娘家,房屋被政府征收了,前期公布是家庭成员每人可以下分40平方的地给做房子的,家但现在说我是嫁出去的女儿,不享受这种待遇。而我的户口还在娘,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孩子的母亲,结婚后,户口一直在村里。村上不给我孩子落户口。我和孩子一直享受不上任何待遇。分地及房改,而且没收了我的土地这些合法吗
我2004年出嫁的户口一直在娘家未迁动过。孩子跟丈夫一起都是城市户口,不管农村每年要上交什么费用都和集体要上交一样。但每年所分钱就没有我的份。原来向村里追究这问题。回答的是:不按户口分是按人的规定,我们家户口有七人弟媳是非农户口迁不进来。上面只好安排他落户到乡镇居委会。前两年村里分红,我的农田和分红都给
我家是天津的,我已经结婚了,但是户口未迁走,而且当我结婚不到半年时我们村正好赶上卖地,随后就是关系到分粮补的问题,我们村的书记村长说没有出嫁女的,当然不只我一个这种情况的,随后我去找村长和书记,和他们说了一下情况,因为我觉得这事有点不合理,所以就去找了一下,可是我中午找的他们,晚上就告诉我家里说有我
我家就我一个女儿,结婚后户口没迁儿子户口随我姓氏随父,现在村里分地不给儿子分。我儿子可不可以享受村里的待遇。和姓氏有没有关系。村里说让儿子随我姓才可以分地
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已农转非,土地被征用,还能和村里的人享受同样的待遇吗?
我出嫁了后就把户口搞成了非农村,土地在娘家(因为是30年不变),现在娘家那里的地被占用了(一个村都占了),请问那里的荒山费和土地费我能和村里的人享受的补偿是一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