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一家商场的收营员,由于工作疏忽给一部分顾客少打了一些商品,被公司发现,找去谈话!公司人员以报案来威胁叫她交代“犯罪”经过,由于她怕又不是很懂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写下了保证书``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XX 在XXX地方上班 由于职务之便 在给顾客打价的时候 打开收营机 顾客给我的钱没有放进收营机 而是自
比较大比较正规的公司里挪用公款一万七千元个人使用,如果公司董事长发现,报警后,那个挪用公款的人会判几年??麻烦解释的明白些,简单易懂的话!要不会不明白的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2008年8月18日我在出车送货时发生了车祸,当时进行了手术,因公司钱不到位,所以自己垫付了4000多块钱。后来到2010年年初的时候,该做二次手术了,我就向公司领导提出了申请,他们给我了一张15000的支票做为手术费用,后来医院医生会诊说再过几个月做最好,我就把那支票从别的账户里换成了现金,做为日常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下属和会计合伙挪用了公款,我事后知道并追回,那么是否属于我挪用了公款?
我们公司是需要把营业额存到老板的帐户里的,是无卡存款,当天银行要求我出示身份证因为我没带,当时存款未到一万,所以银行员工就建意我可以转帐,于是我就先存在自己卡上不到一分钟就转到老板帐上了,这样算不算挪用公款呢? ----------我们领导说我挪用公款!
律师,您好! 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7月底的时候,在收到客户7000元后,被别人骗去做传销,最近才得以逃脱,公司打电话说,已报警,且已网上通缉,想找别的工作也是不可能的,叫他尽快回去处理,把钱还回去,公司可以考虑不起诉他.但他的工资加货款一起被传销公司的人拿光了,现在本人没钱.象这种情况咱处理.
请问挪用公款10万的话,还回去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补充:在私人企业上班,挪用了公司10万元,请问把这钱在半年内还回去。是否还是犯法?
我们单位的会计在2009收取医疗保险费时,多收了一部分钱,职工一直不知道此事,在2010年收取医疗保险费时,也没有说明2009年多收的部分,并且又多收了保险费,两年合计1万多元,后来我们发现后,问起此事时,才不得已退了款,这算不算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