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城镇户口,最近在我们的县城里的房屋中介看到一个房屋信息.但中介告诉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归集体所有,房产证也只能够拥有一半.请问这样的房屋可以购买吗?买后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后是否本人可以将此再进行买卖!谢谢!
这个房子的位置现在是一个正在开发的新小区,前三期都已经卖了,现在在做第五期.当时本人想在这里买这个期房的,由于资金的问题.没有买成,可现在这样的小区里会有这样的房子,我感到有点纳闷.因为价钱相对便宜.所以咨询一下.
5年前借了别人的宅基地建了房子,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是他的名字,证件一直在我们手里,村里的房子都没办房产证,现在对方由于其他纠纷,就说这间房子是他的。 请问: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我们双方各有多少胜算?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能证明这间房子是他的吗? 如果对方去挂失土地使用证是否可行?我们是不是要
集体土地个人在使用{没办使用证},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办厂吗
我们家有三亩梨园是种在集体土地上的,没办使用证。{有一部份以种葡萄明年结果}。现在有私人要“租”这块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吗?如果有补尝多少一亩?我们可以不“租”吗
我家60建的老宅子(木房子),在1999年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正上注明是住宅用地)后来把老房子拆了,现在我又买了个木房子在那搭建,打算再那养点鸡鸭,种田地。建设局的来阻止说不让建,说要有准建证才可以建,但是又不批办准建证,现在房子弄了一半,他们不让弄了,还要我自己拆了,说再建他们就强制拆了,还
我的房子是2008年旧宅重新修的,当时经我们两夫妻在本村另外一处地方修有一处住宅,登记在我们两夫妻名下的,所以老宅翻修用我们夫妻名义就不能申请修,所以用的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它过户在我们夫妻的名下可以吗?要些什么资料,要到哪些部门谢谢!
我是城镇居民,现住的房子是原单位的,现因单位解散了,原单位的土地就分给员工,因没有办理土地证,只有原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合同还有效吗,如果现在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可以进行转让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