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在地点在四川宜宾,地理位置是川,滇主要通道。是宜宾市与宜宾县交叉口,(地名224),也是黄金地块。政府看中这块地后要在这里拆建营运楼,将224定位成了棚户区。我们90年代后建成的办公楼(7层楼一幢10个门面),多层建筑(职工住宿楼)一幢3层12户人和一幢5层10户人商品房,都被定成了棚户区的棚户了。实际上我们这里只有一个菜市场是为了方便购物才搭建棚棚,除了菜市场周边全是楼房。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物权法第182条规定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底应该如何界定?
物权法第182条规定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底应该如何界定?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确定呢?还是另有其他规定?请各位指点迷津,否则的话第182条就不好适用了。
52岁,男,在建筑工地被上面东西砸伤,致使多发皮肤脱伤,右侧肩胛骨骨折,右侧桡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伴尺骨小头脱位,现已出院。在本工地干活不到一个月,以前也是干工地活的。工地上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和工地的赔偿有关系吗?好像也没有劳动合同,如果需要赔偿,我们要针对谁,是包工头,还是建筑工地,我们是跟着包工头工
8.2号我奶奶走在他们楼底下,他们没有安全提醒,被建筑楼层上的人仍的木板砸伤,刚开始对方态度挺好说住院看病都行也交钱,可是在市中区医院他们之交了几天现在不交医药费了,说走法律程序。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要怎样处理。打官司走法律程序一般这种情况我方要花多少钱。可以像对方要赔偿多少钱
我家和邻居家都有一个长100米宽33米的院落,邻居在没有事先打招呼或协商的情况下在其院内距离我墙(墙高2米5)一米的距离建约7米高 60米 长得封闭式厂房 遮挡住我家的院的光线 而且看着狠不舒服 我想知道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河北人农户,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是在北京居住了两年多了,关于伤残赔偿的问题,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城镇标准。 请问:哪些地方算是城镇呢。比如在密云县城、顺义县城、黄村镇等这些北京的郊区县城居住,能认同是在城镇居住么?
职员代表公司参加会议,随机抽奖中了部手机,归个人还是归公司? 如果职员参加技术培训会议,也是随机抽中奖品了,归谁? 什么情况下归公司,什么情况下归个人所有? 有说该归公司的,有说该归个人的,糊涂了,怎么界定?请详细说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