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 在职员工 在公司里面有个关系还不错的同事 前几天同事通过微信认识了当地一名女性朋友并约出来相继打我电话也一起出来夜宵 因三人饮了好多酒 到结束的时候 他约出来的女朋友硬拉着我开房 也许是酒精作用 我也就去了 可是因酒喝多了 房间待了一个多小时就走了 临走的时候这位女性朋友无缘无故到我口袋里拿掉我身上1800左右现金 因工作期间出来吃的夜宵 我也就回单位了 到单位这位朋友在门口看见我就拳脚相加 说这事情必须有了断 必须拿一万元这事才算太平 还威胁我不拿出来有的是时间陪我玩 我现在是莫名其妙 凭什么要给他一万元 备注一下( 我这朋友是社会上小混混)我想以黑制黑 觉得这样永远不会把事情解决 所以现在想求助于法律
想咨询一下民事经济方面问题。 W#在山东青岛城阳区,在13年9月4号借给朋友1万块钱
想咨询一下民事经济方面问题。 W#在山东青岛城阳区,在13年9月4号借给朋友1万块钱,欠条是他本人写的有借钱日期没有还款日期,之前我和他是处朋友关系他对我也很好但是自从从我这借了钱以后就大变样每天无理取闹,给威胁我让我去他家住不去就不给我钱了之类的话,我向他要钱他就说没有
民事案件中,伤者还在住院中,病情虽说有所好转,但并未痊愈,还需要继续住院。手中没钱,去公安机关要求解决缺钱的问题,但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说:“这的需要自己垫付,想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必须出院后方可解决”请问:公安机关这样说是否合理。望各位给予建议。非常的感谢!!
我家住四楼,厕所下水有点不畅,通下水师傅先去问过二楼主人,他说他家通的那,结果还是把他家放在地上的东西给湿了,我都帮着清理了二楼还让我陪,我该赔吗
08年9月法院判的民事赔偿,当时对方入狱无力赔偿,过了这么久,还能要赔偿吗 ? (这几年没有要过,也没有过问过这事情)
我是房东,租给别人一个房间400元谢了合同,然后他要续租1周,按每周100元算,给他算80元,但是没写进租房合同,之前的400元他已经交过了,还差80元没交就走了,我现在没有证据只有他的姓名和电话,身份证号码去公安局能给我立案么?是不是追不回来了?
对方想打我然后不小心摔倒,轻微擦伤,先其要求住院治疗以及拍片等等一系列要求,但是伤确实是他自己不小心擦伤的,那现在他耍赖无限期住院治疗,此间费用该是谁承担
故意伤人住院(属于轻微伤,未鉴定),现已住院5天,伤人者家属也去医院看望过受害者并说可以承担相关费用,但没付医疗费,后续该怎么办,可以要求派出所抓人吗,还是继续住院治疗等痊愈后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