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取得呼和浩特市辖区内的农民有偿转让的土地,因为是集体土地所以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我们有和农民签订的合同以及村委会的证明,这样合法吗?我们是否可以到城建局去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
先来介绍下我的家庭,我父亲兄弟四个,都分家过日子,我四叔单身,我三叔有孩子,我大爷有孩子。我父亲排行老二。爷爷奶奶当初有大院子一套,分给我三叔和四叔了。从此在一个院子里办理了2个房权证。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三叔不幸被我那歹毒的三婶子所害,由于当初孩子小,法律意识的淡薄,我爸爸和我大爷在医院回家的途中,
我和父母于2006年9月26分户的,由于住房紧张申请建房。园区领导给予我的答复是我父母还有我的弟弟已经将老房子的宅基使用权转让给我了。他们已分别拿了一套公房。他们的转让合法吗?我无任何这方面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我该怎么办。
我最近买了一家水厂,这家水厂是2008年我镇招商企业,原老板当时经过当地政府买了近5亩地作为厂区(厂以建成),但他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我现在想办理,请问需要哪些手续,哪些程序?谢谢!
我家在2003年事买的邻村一村民家的房屋当时用了3000元,一次付清了房款,因他家说房产证掉了一直未将房屋主人的名字改过来,当时立了字据:说我们具有房屋的使用权和永久居住权和所有权,并将其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权也转让给我家(农民种的土地)现在他家不说不想卖房子了(有很多人可以作证),还把土地承租人的的名字改成他
村委会如何使用土地补偿款中的工作经费呢?用于补偿工作用餐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关于该项经费的使用,国家有无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