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去年考研时交预交了一万元小课费给一个专业课教授,但教授仅仅只上了一次小课,考研时专业课未过线(英语和政治都过线了),当时教授説了自己有责任,朋友今年不考他的专业了,要他退一部分款,他不理采了。一朋友去年考研时交预交了一万元小课费给一个专业课教授,但教授仅仅只上了一次小课,考研时专业课未过线(英语和政治都过线了),当时教授説了自己有责任,今年不考他的专业了,要他退一部分款,他不理采了。教授的行为是不当得利吗?
某甲去粮站卖小麦,司镑员开收据给甲,甲取了麦款4890元,后发现小麦价格不是事先承诺的价格,产生争吵。后司镑员又开一张4917元收据给甲,第二天甲持收据又从会计处领走现金4917元。后会计发现找甲索要,甲否认。遂报案,公安以诈骗罪立案侦查。甲承认并退出该款。请问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法律咨询网各位律师: 我是一个门面的出租人。2006年5月份从他人手中转租出租人的门面。按照当时转租人与出租人约定的合同,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12000元,即从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且转租人与出租人在约定租赁期限中附加一条:“租赁期间,如因国家政策性变动,按照国家政策执行,随行就市”。我方、转租方
我去银行存一万块钱,钱存到银行卡上了,银行出纳员又扔给我一万块钱,我拿着钱走了。后来银行那个出纳员给我打电话,让我还给他,我不想还,构成犯罪么?
我公司给员工汇款,本应汇给A员工,但是出纳失误汇给了刚离职的B员工,B员工不到半小时就把款项取出(款项金额一万八千余元),并手机关机,我公司现在该如何处理? B员工现人应该还在北京,老家为黑龙江,如要起诉应到哪里?
有一员工在为顾客加油卡充值时,由于顾客没有输入密码导致银行卡1500没有刷过去,后来根据加油卡信息联系顾客,顾客说 现在忙过几天给送过去,结果后来突然就电话停用了,我们有顾客车号,身份证号就是找不到人,想起诉听说打官司要花更多的钱,是这样的吗
单位门面房三间,A想租赁,期间A帮了单位很多忙,单位负责人B口头承诺租给A,无任何书面协议。接下来,C也想租赁这三间房子,找到A和B,B说房子打算租给A,C表示愿意出转租费,B让A和C两人谈,A,C为转租价格两人争执不下,后拉来B定了中间价。最后A收到C给的转租金,C和B单位签了租赁协议。由于A未与B单位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单位门面房三间。人物甲在乙(某单位负责人)的请求下,帮助乙的单位收回了这三间门面房,其中甲出人出力还帮乙的单位打官司。于是,乙(单位负责人)口头承诺租给甲,无任何书面协议。接下来,人物丙也想租赁这三间房子,找到甲和乙,乙说房子打算租给甲,丙听了后表示愿意出转租费,乙(单位负责人)让甲和丙两人去谈。后
甲和乙为普通人,丙为单位负责人。 由于甲对丙单位的帮忙,丙起初口头承诺租房给甲。 乙找到甲表示愿意出钱给甲,当做转租费,房子乙来租。 于是乙给甲了50万(乙给甲现金,甲不要,让乙打到甲的卡上),也明确表示是给甲的转租费。接着乙又跟丙单位签了租赁合同,付了租赁费用。 甲收到50万以后,自己先用了5万,接着
公司象征性收取极其低廉的房租,提供宿舍供员工居住,并与协议中明确说明不得转租,否则公司有权收回宿舍,但并未提及违约金等经济赔偿。 这种情况下,有员工将其向外租出获得租金。但现在该员工已退还此房,公司是否可追溯该员工此前获得的租金? 另外,公司不会将该宿舍按照市场价对外租赁,如果不提供给员工居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