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道正常行驶至十字路口中央处,该路口无红绿灯,撞上一辆由右向左横穿马路的电动三轮车尾部(该车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侧翻,驾驶员倒地受伤,轿车由于碰撞先右方车道侧滑,被右车道轿车撞击后门,该事故三方,责任如何分配
交警说替伤者考虑,一周检查下来骨折也是轻微无需要手术,药费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就定了,电动三轮车无责,我主责,另外车主次责,可是没有想到是住院一月加在家休息一月后,伤者自己再次同处摔伤,病情加重,必须手术,医疗费用超出保险理赔范围(两车主都是交强险),事情过去一年多,伤者基本痊愈,因为医疗费用的事情调节不下来,车主该承担伤者第二次受伤的医疗费用吗,还有可以上诉推翻交警的责任划分吗(电动三轮车就是机动车范畴,应该符合“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吧,毕竟是电动三轮车没有让行有过错在先)
昨天我和老公去给孩子买书,出门掉头,准备向东行驶,还未完全调正车头,右手方有车辆行人,便停车等待,就在这时,左前方来了几辆车,前边就绕车行过去了,后边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有名不到一岁的孩子,估计孩子不听话,妈妈一个劲儿回头跟孩子说话,没有注意我们的车,我和老公喊了大约五六次,她依然没注意,等她注
逆行一方车速慢,准备掉头,对面一辆白色车通过后一辆黑色轿车碰向逆行车致使逆行车乘客左腿两处断裂,右腿一处断裂,有可能致残,事故发生时逆行车辆处于下坡,黑色轿车处于上坡,轿车有超速。
驾驶员开大货车与前面一大货车在高速路上追尾相撞,致包括驾驶员在内的车主、副驾驶全部身亡,请问对于这三者的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该车只有交强险。另外前面车辆后车灯都被前面的货车篷布遮盖住,因事故鉴定尚未做出,因此车速未知。对于理赔金额会如何划分? 车主的家人找到驾驶员的家人告知:车主和副驾驶没有责任,都是
我家修建的房屋承包给一个无资质的农村包工头朱某,包工不包料,在建房过程中,包工头朱某又把浇楼面的活承包给了李某包工头,在浇楼面的过程中,李某叫来的民工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因另一个民工的操作失误,导致张某从房屋二楼摔下致死,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划分责任?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方车辆在正常行驶车速大概在70-80迈,突然发现前方路上停了一辆车,该车没有开应急灯,也没在路上设立警示标识,我方车辆刹车不急导致追尾,请问在这次事故中我应该负什么责任(我方车辆保险已过期),事故发上后我立即报警,并打开应急灯设立了警示标识。对方车辆没有开应急灯,也没有设立警示标示,在等待交警到达现场
电动车停在非等待区等红灯被后面另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碰擦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一辆电动车停在非等待区(离红灯十米处的树底下阴凉处)等红灯,我在后面正常行驶开电动车经过与其碰擦,导致其摔倒,请问责任如何认定,(当时陪同其去医院做过磁共振,显示无异常,医生说无大碍可能是软组织伤,未开任何处方药,其提出要赔偿误工费护理费3000元是否合理) 交警认定是我全责,请问这合理吗?还有关于赔偿
业主家院子有一棵树要锯掉,我就介绍朋友去伐树,伐树价格800元,我提200元。在伐树的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拖拉机停靠在砖厂装砖的位置等待装砖期间人已离开,在拖拉机后面的给别的拖拉机装砖的工作人员自己开三轮电饼车,因把倒车开成正车,自己钻入拖拉机底部当场死亡;请问拖拉机对这个案子是否有责,如有需承担什么责任
我妈妈骑电动车横穿马路被小车装了,事故科给了结果我妈妈承担主要责任。我妈妈受伤了,协商说医药费误工费电动车维修费和营养费都应有小车赔偿。但是现在小车只陪了医药费。其他他说保险公司报多少赔多少,但是现在保险公司只赔付一点,根本不够我们的要求的赔偿我们该如何解决?
本人于9月17日驾驶一辆途观自东向西行驶,对面过来一辆面包车,自西向东行驶,由于前面路上有晾晒玉米的(玉米在本人的右侧),两辆车辆无法同时通过,本人就减速让行(车辆已经压住双黄线),就在此时,一辆摩托车快速从我的左侧超车(无牌,无证,车上还带个人)速度非常快,直接一头撞向面包车,面包车失控后又撞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