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的房子是09年5月买的,09年12月交的房,小区楼层总共是地上6层,地下一层,我家是在5层,交房后才发现5层的房子居然有三分之一多的面积属顶层,买房时开发商并没给我们声明这些情况,购房合同也没有提示此问题,据了解,小区内其他业主当初也基本都不知道自己买的5层非顶的房子却有部分面积是顶层,这一条从房产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可以找到法律依据吗? 最关键的是我家的房子问题重重,顶层的那部分房顶漏水,已维修3次现在才算不再漏雨,而北边的一侧墙却向室内渗水,此问题开发商已断断续续维修过数次(时间跨度已达8个月),但至今还是没能修好,而且已导致室内门套、木地板被浸泡损坏,同时,我家的3个阳台、餐厅、客厅、主卧室、次卧室等房顶及墙壁均因漏水等多种原因遭到损坏,如今都没能得到妥善解决。请教律师,像我家的房子这一系列的质量问题该怎么处理或赔偿?我可否要求退房并且2倍赔偿?另外,做质量鉴定的话应去找什么部门?究竟出现什么样的问题才算质量不合格或者说能达到退房的条件?只有主体结构有问题才可以吗?恳请老师给予详细解读,急切得到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是这样的.这个问题我是代我一个朋友咨询的.希望能够得到一个答案. 背景:今年9月中旬,我朋友与他人一起成立了一个公司,另外2个股东是投资人,这个朋友只是出人力,在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也是这个朋友,但是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及公章和朋友本人的私章都被扣押在另外2个人手中. 事件:从国庆至今,这几个月以来两投
我在西华天泰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装修后出现水磨石地面严重崩裂现象,疑因地面建层空下陷而引起,要求开发商解决,开发商不于解决,理由是:“根据国家建筑质量的有关规定地面空,大面积起沙,保修期一年。房屋的交付时间已经超过一年,房屋质量保证书上有明确约定,所以不予赔偿。”请问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
近些年造的商品房寿命也就30年,但它的的使用权是70年,这70年里若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除了找开发商,还可以找谁?若是开发商破产或是解散公司了该怎么办?可以买那些保险,有没有实惠点的险种?
我的手机摩托罗拉ve66刚买的不想要了,想换诺基亚5230,可以换吗 我只在买ve66的地方换一下 请问这样行吗??急急急急 谢谢
我于2008年秋天委托邻村民间作坊新建平房4间,2009年夏天出现多处漏雨,虽经多次处理仍不奏效,09年底在答应继续给处理的前提下扣下200元保证金(因是实在人扣的太少了)把剩余工钱都付给他了,今年夏天漏的更厉害了,叫他来修待搭不理的,来了一次也没修好,我找人上去看了一下是少合了一趟瓦,相同高度和宽度的是17趟瓦我
我们家的设备是去年买的,20万总价值,和供应商协商好了先预付10万,剩下的分四个季度付清 可是设备使用中屡次出现严重的故障,有时导致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影响了计划,最近不久收到了厂方律师催款函 国家有明文的法律规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