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买了一套期房,当时是看了样板房后购买,也跟销售人员说过要跟样板房的户型跟方向,当时并不知道是几号房,所以在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04号房,我们也没多虑,但是现在去收房,却给我们的不是跟样板房的方向,而是另一个方向的,也就是04号房,但是我们当时购买时并不知道哪个是03,哪个是04,只是跟销售人员说明了要跟样板房一样的方向,现在才知道那个是03的,请问销售人员是否构成欺诈,能否解除合同?
我们四人是退休职工,受雇于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该项目抵押给银行),企业答应工程复工后即付工资。但一拖就是四年,每年都开具了欠条,四人共计40多万,现复工无望,为保护自身权利,已经诉至法院立案(法院认定为劳务费)。近日开庭。请教1、该企业承诺复工后付工资受不受法律保护;2、我们的债权能否优先受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我于2009年10月底在徐州市城置国际花园城订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有一个牌子公示了价格,而且一房一价,标注很清楚(有照片证据),然后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意向书上并没有标注价格,但楼号,房号都很清楚,面积也和公示的面积都一致,但在前天,也就是2010年1月25日的时候,接到售楼处电话,说开盘价格每平米上涨500元,请问,
您好,请帮我分析一件事,谢谢!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今年1月一个客户去看房,因为他是某银行的行长,开发商后期还要找他办事,所以把房价说好2000每平米可以卖给他(没交定金)当时售楼部的价是2800每平米),一直留着,(但正打算办理时赶上国家调控房市,他又担心房子会降价,拖着一直不办理任何手续也没交定金,在这期
本人是厦门一家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做一个项目现已接近尾盘,想提出辞职,但又怕公司不肯发放剩余的奖金发放。因为我们跟公司结奖金时每笔都预留15%,在签订的奖金制度中有一条是这么体现的:专案及销售代表奖金预留15%奖金、及其它奖励,在项目结案售楼处撤场且公司代理费、保证金全部结算完毕并完成交房任务
我在购车时,销售人员以压金和购车保险的名义,向我收了现金。但是,最后6000元被他私下吞了。4S店财务没有收到这笔钱,因此,也没有收款记录,我也没有拿到付款凭证。但是现金给销售时,有他亲笔记录和签名的销售服务事项记录表。我该如何处理呀?所以事项都是在4S店里进行的,作为4S店的销售人员出现这种问题,4S店有责任
我是一名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第一年签署了劳动合同,第二年没有,但五险一金正常角缴存中。现由于公司调动,将我从原有工作岗位调到开发区工作,跟公司沟通后未达成一致。如果现在辞职,公司质押的佣金就不发了。我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你好,本人之前交付了某楼盘的首付款,但购买过程中遭遇该楼盘销售人员的欺诈,导致现在无法正常履行交易合同,是否可以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