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临街楼房,楼下面朝街道是底商。三十晚上底商位置(距离临街楼5米)三包范围内燃放烟花引燃我家室外机,我们小区物业是否有看护责任?
房屋漏水,在保修期,购房合同上写明保修由物业维修保养。 但因物业不及时有效的维修导致业主受损严重,可以作为法律上抵消部分物业费的依据吗? 还有就是他物业费也超过5年未收取,我也5年没有讨到赔偿,会有时效问题吗
我是已婚男士,但现在有一个女朋友,没有同居,因妻子发现我和我女朋友关系的事(没有直接证据,这种情况算是过错吗?),就签订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大概内容为因我有外遇3年,造成感情不和离婚,财产分割为:房子都是结婚前买的,共同产权,但房贷因我在供。两套房(总价值差异不大)一套归她(房贷差1W左右清),一套归我
本人在金长安大厦上班,昨天在大厦大门口外门口处存放新买的电动车(临时大厦内不让停放 自行车,电动车等)后被盗。请问大厦物业是否有责?
车辆停放在小区里,被别的车蹭了。已经交了停车费,且物业有安监控,但因事发地点为监控死角,物业找不到那辆车。请问维修费用该如何索赔。 PS:该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是否合理。
我购买写字楼,卖方是台湾人,在台湾当地办理了公证委托,这个委托出书是否在国内有效,是否需要内公证机构的认定?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物业方面的问题,我和老公买了一套电梯房,由于我怀孕生孩子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娘家住,只有老公一个人在家,去物业办理电梯卡,物业说只要已婚者必须办两张电梯卡,一张不给办,除非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书,我想咨询的是物业这样要求合理吗?我想投诉的话需要找哪个部门呢?
今天载着我弟弟去兜风,回来的时候路过三叉路口,一个阿公开着摩托车从旁道汇入主干道,刚开始他进主干道我鸣喇叭,和点刹车了,前面的阿公就一只靠近路中心线行驶,我就靠近路边行驶,当时过桥,就我们两辆摩托车,两个方向都没车,阿公靠路中心行驶,而我就靠路边的桥墩宽度一米行驶,可是刚过桥过到一半,我车头刚到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