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家的房子在很多年前我爷爷分了两间房给我奶奶的弟弟,因为当时他们没地方住就给了他们两间,当时还办了分割手续,但他们很多年都没有在里面住,一直空着,主要是他们分的两间房与我们家是相通的,一间房是在一楼还有一间却在二楼,一楼的楼梯是公用的,我们家一共三层楼,三楼是我们自己的。现在他们回来说要把那两件房出租给别人,可我们家的人都在外面工作,家里一直没有人住,只是过年才回家,如果他们租给别人,意味着别人可以进入我们家,只是我们家的门锁着,但我们没人在家住,肯定不放心,所以我们不同意他们租给别人,您看这个问题怎么处理的好?我们能强制性不准他们出租吗?谢谢。
男方在08年购房,12年结婚,现在想要离婚,房价从40W涨到120W,房产证只有男方母亲的名字,婚后由男方的公积金进行还贷。现在离婚的话,女方有权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吗?
我们单位的性质是集体股份制,职工们全有股,还是免税单位,单位房屋还出租,职工们天天还生产,领导法人说
我们单位的性质是集体股份制,职工们全有股,还是免税单位,单位房屋还出租,职工们天天还生产,领导法人说单位欠他们家好几十万,职工保险都不给,职工还怎么办?哪个部门能管?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后房屋分割的一些问题,2010年11月结婚,2011年10月在父母的借款下买了房子付了首付(我父母当时给了十万,男方四万),房本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我为主贷方,但每月的2000贷款由他来偿还,2012年5月离婚,离婚原因是因为一些家庭问题他动手打我,而我当时怀着身孕,孩子最后也没保住,随之与他办理了离
一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儿子、二女儿和小女儿,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现在小女儿想花48万买下这套房子,然后三个人在平均分割这48万元,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呢?小女儿已经得到的房子是不是不应该参与分割48万元?谢谢!!!!!
您好,我诉讼与妻离婚房屋归属于我。理由:我和老婆于90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己成人;2001年在市內共同购置一套二手房居住,由于当时原房主急于转户而我身份证丢失;所以用妻身份证办理房产证。2004年底妻子外出打工后失踪,经多方寻找未果;现己起诉法院开庭,妻未出庭;妻家人出庭旁听。后说可以找到妻子出庭。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