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给甲方干活,有意向分包,但没有签合同。在和桥队交叉作业时,(注桥队又是一个项目部)我的压路机把桥队作业的工人致一死,一轻伤,这个责任怎么划分?另外我的甲方在处理与老百姓纠纷时,把我的压路机驾驶员给打伤住院,这次事故是现场收料员临时自己主动开压路机作业的,才发生这场事故。问这场事故与甲方有关系吗?临时开压路机的负什么责任?我方已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并签字不追究临时开压路机的责任。(尸体已火化)临时开压路机的因惊吓而离开现场,法律还追究驾驶员责任吗?
我公司库管兼叉车司机没有叉车驾驶证。上班时间应他公司请求,没有告知公司擅自驾驶公司叉车为他公司干活,操作不当,叉车上货物倒下致他公司扶货物的员工死亡。我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个小型私企老板,自己有一家小型工艺品厂和一个出口部。 我出口部的一个业务员,由于工作疏忽,有一次给生产部门下计划时下错部分单子,造成客户退货和索赔,逼迫我重新发的这批货。(索赔还没有形成事实)。 事后我找到那个业务员,让他写下了(重做这批货的货款与公司无关,由我自己负责,客户罚款也由我自己承担
我方由西向东,在绿灯还有10秒时经过十字路口,当时时速50码左右,对方闯红灯由北向南行驶,在我反应过来向右打方向盘时已经晚了,直接撞到对方车腰上,导致对方车辆侧翻,因路口无监控录像,也无目击证人,这种事故从现场判定来看,应该如何判定责任事故。 补充:对方不承认闯红灯 目前交警无法认定责任,原因为无监控,
2010年6月18日,余某在湖北宜昌五峰县渔关第二人明医院进行产检,检查结果胆汁酸为80%(正常7%-10%)。医生要求入院观察治疗,必须每两小时听一次胎音,6月18人晚家属陪同产妇入院,杜医生接待,并作为她的主治医生。 6月18晚—6月19检查一 胎动,胎音正常,未做其他检查。医生告知产妇及家属一切正常。 6月20
我在一家氯酸盐工厂上班,今天由于在经验的基础上没有在电解槽停止供电的情况下向槽体内充入氮气,导致外界空气的混入而引发反应罐和尾气洗涤塔的爆炸,导致生产停滞,但并无人员伤亡。我于一年前进入该厂,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将承担并应该承担何种相应的责任。。。。谢谢!!!!
本人原是某公司的部门副经理,公司在停机检修的时候,其他的安装公司做技术改造,由于安装公司的违规操作导致火灾,造成2人死亡,当时是我与安装公司2人被带回公安局,我被扣留24小时后取保候审,近日公安局通知我们回去,是怎么回事,会被扣押吗 我的责任有多大
朋友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他是全责。现在他双腿截肢,人还在重症监护。对方当事人因车辆强险过期,虽然补交,但日期接不上。他现在拒不赔偿,保定市区的法院不实行诉前保全,对方当事人是外地人,一旦他的车离开以后,很可能我们打官司赢了也无法执行,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