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女)因无心经营婚姻多次提出离婚未果,而后寻机在其和韦某(男)在婚期间伙同其姐(下称黄姐)合谋以能帮韦某父亲联系抵押贷款为诱惑、以韦某父亲年事已高无偿还能力要变更到韦某名下再以韦某夫妻再能借到贷款为由,唆使韦某父亲隐瞒韦某母亲以及其他家庭成员擅自以赠与的名义将登记在韦某父亲名下的一块宅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到韦某名下(即使该宅基地原本属于韦某父母亲二人的夫妻合法共同财产变成了韦某和黄某二人的夫妻合法共同财产,注:在该财产转移过程中,作为财产共有人的韦某母亲和韦某均不知情,且也未曾在《赠与书》上或其他变更材料上亲自签章)。事后,韦某父母亲因不知内情而继续在该地上建造房屋。但未办理登记《房屋产权所有证》。房屋建造完毕后黄某借题发挥制造家庭矛盾迫使婚姻破裂并激将韦某提出离婚,再以离婚平等瓜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宅基地和房屋产权之一半归黄某。现在韦某和韦某母亲以及父亲三人认为黄某和黄姐有预谋占有韦某父亲财产在先,再里应外和以虚构的变更产权人才能借款假像作为理由使韦某父亲产生错误认识放弃了产权,同时,使黄某作为财产共有人之一占有了该财产的一半权属,再通过离婚瓜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途径拾取了韦某父亲产生错误认识时候放弃的财产。黄某和黄姐的行为完全和“诈骗”之司法解释相符。属于恶性的、有预谋的连环诈骗。故此向法院依法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和黄姐二人诈骗罪名成立。请问法院会支持该诉讼请求吗?
在土地使用证变更到韦某名下后,再以韦某的名义去借款时韦某才得知已经变更到他的名下,借到抵押贷款之后黄某多次唆使和催促韦某去要求家庭的其他成员补充立字据说明该宅基地已经属韦某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其他兄弟姐妹不得参与瓜分。从而韦某得知黄某的真正意图,也就此事认为不妥而拒绝了黄某的要求。同时也因为此事而多次与黄某翻脸。
张某是某单位的职工,我和她弟弟是好朋友。今年1月3日,在她弟弟的婚礼上,她说她能要得她们单位(某行政饭堂)的供应大米合同,利润比较可观,结帐也快。但需要资金比较多,她没有这么多资金想找人合作。我见还可以,于是我便和她相约合作这桩生意,叫她回去后和单位协商。1月5日,她打电话说与和单位领导说好了,不过要订
我从租赁公司租了一台车,后来从我朋友那借了一万五千元钱,是10年1月份借的,因为我要去外地,3月份的时候,我朋友把我租的车开去了,后来租赁公司要车,我也找朋友要过,他没给,因为欠人家钱,我也不好意思强要,说明的是借条上没写关于这台车的事情,我也从来没说用这车抵押或抵债,请问您,我这种行为构成诈骗吗?
我从租赁公司租了一台车,后来从我朋友那借了一万五千元钱,是10年1月份借的,因为我要去外地,3月份的时候,我朋友把我租的车开去了,后来租赁公司要车,我也找朋友要过,他没给,因为欠人家钱,我也不好意思强要,说明的是借条上没写关于这台车的事情,我也从来没说用这车抵押或抵债,请问您,我这种行为构成诈骗吗?
前几天,有两个人收购水果玉米谈好收购价每吨1100元。验质后过磅付款。第一天他们收购一车玉米按约定如数付款了,第二天收购后验质过磅后说去银行取款给卖家,卖家在过磅处等付款,同时不让装货车放行,过了一会接到收货人电话说:“你过来吧我在某某饭店等你钱马上就打来了到我这拿吧”。卖家就去找收货人去了,拉货车自然
前几天,有两个人收购水果玉米谈好收购价每吨1100元。验质后过磅付款。第一天他们收购一车玉米按约定如数付款了,第二天收购后验质过磅后说去银行取款给卖家,卖家在过磅处等付款,同时不让装货车放行,过了一会接到收货人电话说:“你过来吧我在某某饭店等你钱马上就打来了到我这拿吧”。卖家就去找收货人去了,拉货车自然
前几天,有两个人收购水果玉米谈好收购价每吨1100元。验质后过磅付款。第一天他们收购一车玉米按约定如数付款了,第二天收购后验质过磅后说去银行取款给卖家,卖家在过磅处等付款,同时不让装货车放行,过了一会接到收货人电话说:“你过来吧我在某某饭店等你钱马上就打来了到我这拿吧”。卖家就去找收货人去了,拉货车自然
今天买电动车碰到骗子,骗子又约卖车人,说我和骗子是一起来看车的,把骗子约好卖车人的车子试试,给骑走了,我们2个人还在傻等 车子是旧的价值800
有人当初以缴纳店面租金钱不够的理由向我借了一万元人民币,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保留票据。后来多次讨还那笔钱,对方一直借故推延,后来我到了借款人所说的店面,店主否认店面是从别人手中转来的,而店主不是借款人,甚至不认识借款人。如今,借款人手机每次拨打都是正在通话中,用其他号码拨打对方电话仍然是提示“您所
请各位律师看一下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在我们当地开了一个煤矿,附近的村民约六七人分别购买了货车到该煤矿拉煤,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这些村民就要求煤矿不能让外地的驾驶员来拉煤,只能由他们来负责拉煤矿的煤,并且运费要由他们说了算,外地的驾驶员如果来拉煤的话需征得这些村民的同意。在遭到煤矿方的拒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