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1月18号我母亲过世,不久后父亲再婚,当时在婚前拥有85平米房产一套,至去年父亲过世,现如今继母要卖房子,我应该怎么办?她有权卖房或出租吗?父亲过世时并未留有遗书,继母现在又把房产证扣押,不给我,我应该如何应对?希望解答详细!急!
首先是 我买了房一套房 还要七、八万的房贷,11年8月拿房 买房的时候只写了我本人的名字,然后到时候拿房能不能在写上现在未婚妻名字(估计结婚要么在11年元旦或者11年国庆。两者有没区别) 然后写上她的名字和不写上区别在哪里,或者能不能只写她的名字,或离婚怎么分 热情的律师们跟我说明一下,谢谢
我婆婆现在要把房子给我们夫妻,要到公证处做赠予公正,请问:如果公正书上只说明赠予人为我老公,即使我们为夫妻关系,这个房子将来是不是只属于他一个人?
结婚房是男方提供,房产为我丈夫名字,结婚前公婆为了防止我离婚分房子,让我签下字据,字据为公公所写,内容大体为婚房是公婆积蓄所买与我丈夫无关,以后无论有何变故,我和我丈夫都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由我和我丈夫签字确认,请问各位律师,如结婚后不到一年离婚,我是否可分到部分房产,谢谢
我有一套房产证是自己的房子,但是购买时属于拆迁房,用的哥姐的户口优惠购买,但是因父亲去世时分的遗产,他们得到现金,而我得到该房子,但事过五年他们反悔又拿出当时的购买时的合同告我,要房子的归属权,请问房子到底归谁
我和我老公几年前买了套房子,当时我婆婆的名字也写到房产证上了,现在房产证有四个人的名字,分别是我和我老公、我女儿、我婆婆。由于我婆婆还有个另外一个女儿,我担心以后会有不必要的纷争,毕竟房子都是我和我老公出钱买的。得到婆婆许可,可以将她在这个房屋的产权赠送给我女儿,或者采用遗嘱的形式让我女儿一个人继承
你好,我所在地区有一纠纷地皮空置,我花了几百块钱将地址租了一年,花了几千块钱安装了活动板房,这几天地税局的人问来了,说要缴纳查不多380多元的房产税,要不然就罚款2000元,请问下,这个法律上是怎么回事,如果我们要和地税局理论,应该怎么说,谢谢
想请教:兄弟姐妹几人,其中只有一人被父母指定继承房产,且立有遗嘱并公证,即属房产继承中的遗嘱继承.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过世后,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需不需要其他几位兄弟姐妹书面同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如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