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我在经朋友介绍,在她弟弟手上买了拆迁安置房,当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且付清全款,包括十万元房票钱。今年开始陆续选房拿房了,就在选房前一礼拜,卖方要求再加十几万,原因是现在房价涨了,选房时候也不让我们选房,双方协商不了,现在想告他们,想知道胜诉希望大吗?谢谢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
原房主是男方父母名下的,后拆迁安置时,大人各分到30平方,小孩60平方,共两套房,但分配到的房主没有女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这房子应该怎样分配??? 在拆迁前结婚的,分配房子的时候明确有女方的一份平方,按道理是不是应该有女方的名字??这个房本上的名字是自己要求写的谁,还是分配的时候就规定好的?女方一开始没
我结婚九年,一直在女方居住,而且户口也在结婚时迁过去了。现在房子已经拆迁,快拿钥匙了。当时房子平方不多,按人头贴的平方,每人40平方。丈人在拆迁后病故。家中还剩我丈母娘,我夫妻两加个女儿。请问如果离婚,那房产是不是全是我丈人的遗产,我是不是也能分到房产?
我家兄弟姐妹五人,老人在北京五环外农村留有一小院及三间老房。由于当初老三与老人同住,兄弟姐妹认同房屋由老三居住。老人80年代初去世后,老三与兄弟姐妹商量欲将房屋卖掉,另换住处。老五为留下老人遗产,愿以现金买下房屋,经兄弟姐妹五人同意,并签字将三间老房卖给老五。兄弟姐妹配偶没有签字确认。 老五对老房进行
我看好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价钱已经谈妥但是该房子的房产证还没下来,房主年龄比较大了70多了!而且卖完房子后他就回山东老家,他的子女也在山东,这样的话我还能和他交易吗,如果交易怎么规避风险,后期房产证怎么能顺利过户到我的名下! 像这种情况你们能给代理办交易吗??
我弟弟家,弟弟的丈母娘及父母,我家共用一个户口,户主是我弟弟。 现面临拆迁,按照拆迁办的说法,弟弟的丈母娘已经过世,不享受,我家属于迁入户口不享受。 暂且不说其合理性,现在面临问题是弟弟家迫切想签拆迁协议,但是拆迁办是一本户口本统算签完之后我家也被拆了,我们是否可以让拆迁办落笔分配的房子(比如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