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一块工业用地,租赁了一小部分给一小工厂丙方,甲丙双方签十年租赁合同,三年后甲方把土地出让给乙方,(只有合同,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等)合同上注明一条(租赁户由乙方自行处理)前提是丙方从未交纳过约定租金.乙方按照甲丙双方所签合同还照样让丙方使用土地,厂房.但丙方也从未交过租金,还有两年就到合同期满了,丙方不认可土地已出让的事实拒不交纳租金.甚至扬言到合同期也不会搬走的.现在所有权是乙方的.应该怎么办?还是应等合同期满再解决此事?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关键是甲丙的租赁合同在先,而现在找不到甲方(已宣布破产)
土地是划拨性质的~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一个普通的农村,去年开始,镇政府下发通知,由村干部转达:征用良山村所属的全部得此消息,村民们纷纷抗议,仅仅2000元,怎么能买走靠田为生的农民的根本呢?但是,遗憾的是,良山村村长和书记,为了谋取私利,串通了各小队的代表,私自与镇政府签订了卖田协议。数百位年迈的老人多次前往镇政府
我家居委会有一块地!十几年前是个臭水沟!居委会一直也租不出去!后来很多人就倒垃圾!医院的弃婴也都扔进去!再后来就很多平房的人把那地当做坟地,后来我爸就租了!然后把每一户的坟都自己出钱迁出去!我爸爸垃圾弄了!把臭水沟填了!然后最开始是挖了水库养鱼!这几年就在水库上修了路!方便了南北的人来回走动,以前没
农村公用土地《公共厕所》干部买卖同村人建私房问题是否合法合理,问题是买方非本地户口,早年牵出。
我现在看中一套房,打算购买。现存在一个问题,比较担心,请各位指点。该房屋由开发商开发,09年底交楼。预计10年12月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出)。中介是这样处理:除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外,另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如下,甲方同意以10元每月将房屋租给乙方5年,在此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另甲乙方均知
请问,政府公示的《征地地面附作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针对于什么性质的土地呢?前几年产业结构调整,我家承包了村里的15亩地种植果园,承包期30年,从现在算还剩19年,正是剩果期。请问按照上面的标准的话 就是给予我们一年的补偿吗?还是要按照19年的平均标准给予补偿? 现在乡里工作人员说是要给开发商租赁土地,村里的
我家有一亩粮田6年前租出去了,当时合同上的期限是到土地征用,而且合同上有一点写到土地的使用权出租方无权干涉。现在由于承租方把这块土地自行建造成了店面,未经我们同意就擅自出租给了第三方,并且已有半年时间未缴租了(不过我家好像没有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交租。)。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承租方已经违反了合
延长石油管理局,建设天然气中转站占用我们村的耕地,征地测量面积为147亩签订好了合同,后来他们平整了场地以后由规划局测量说136亩,以前合同作废。按136亩赔偿 请问律师他们这样做可以吗?以前合同还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