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9月1号在上海的一家个人无抵押贷款公司申请贷款我只是在网上把我的身份证号发过去他们就同意了我的贷款说先交了1000元的利息,说是后续就把本金汇到我的账户上,可是把钱汇过去之后又要说把一年的本金打过去,我认为这属于诈骗后来就没有汇过钱了,但是他们说要告我?今天他们已经起诉了我在包头市中级法院。我想合同都没有签就可以告我违法了吗。先前他们没有将他们的流程诠释清楚他们网站上也是没有诠释。而且他们后来说我那1千元属于押金,这家公司名称《鼎发信贷》。
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公司,因为我现正为创业的资金发愁,所以在东莞也有几家公司联系过我,都是要先交钱的,是不是都是骗子啊,到底有没有这样的公司哦。要是有的话,在东莞有哪些是正规的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公司。
本人于2009年7月10日购买商品房一套,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个人抵押贷款,其中收取了一项《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费1480元,但后来才得知,这项保险费用是自愿投保,但当时银行给我们办理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详细告知,自己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缴纳了这笔不该缴的费用。 请问律师,我可以要求退回该笔费用吗!
老总,用我名义向银行贷款500万,用他的房产做抵押,期限1年。对我奖励是3000块。对我有什么影响,是不是如果逾期未还,会影响我在银行的信用度。还有其他影响没?我让老总给我写个担保如下。如果影响到我信用度,我能要求些什么嘛?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我 为了规范双方合作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保证合作
村里以资产评估为由,收取所有村民户口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留取复印件后,原件归还村民。请问,村里报关这些证件复印件的领导可否用这些证件复印件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可以,那么,若以后村里无法偿还贷款,村民会遭受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