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性格不合想离婚,已有二岁多的儿子、双方存款约3万、双方共同所有居住商品房原价24万5千,加上装修现值约30万,首付5万,约还剩本金18万未供完。男方月收入约4000,女方约2000。如果协议离婚不成要进行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怎样判决?包括财产、子女、房子等如何分割?麻烦懂得的朋友详细解答!多谢!
有一个男性朋友,他在今年3月份和女朋友扯结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想离婚. 1当初给了女方两万二和一些金子,因为装修房子女方又拿了两万过来, 男方现在想离婚,但是女方不愿意。 2、新房子是男方结婚前的准备结婚用的,想问一下女方如果要分房子怎么办?如果男方硬要离婚需要补偿女方钱吗? 两人虽领过结婚、有过过两三
二零零六年十月相认。07年年初春结婚。情感很好,结婚三年来。没发生大的吵架。平安相处到今,现在女方提出性格分歧不合要求离婚。可否离婚。
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诉讼,在财产分割时会对女方不利吗?
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诉讼,在财产分割时会不会因为女方先提出离婚而对女方不利吗?
请问她们收养的小孩合法吗? 她们的收养证和出生证是在她们离婚以后办理的,符合法律条款吗?如果没有法律效果,他们领养的这个小孩有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财产(继父已病故)。
男方强行要求女方签注一条不公平协议【女方嫁人或过世】房屋归女儿所有是否合法。那女方如果嫁人是不是就得放弃房子的所有权。男方的财产比女方多五分之三。女方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吗? 您好太打扰您了可是我还是想问一个问题 我协议上面说我拥有处理权和他项权。那我可以在没有嫁人之前卖掉我的房子。他是不是没有权
在2001年我和律师在民政局查过收养资料,当时办这件事的工作人员说某某某和她的丈夫刚领到了收养证的同时某某某又和另一个丈夫来民政局来办准生证,那时工作人员就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因为某某某和她第一次带来民政局的丈夫在1998年就已经离婚,领到收养证的时间是1999年6月,那么说她在领到收养证前又和后来
尊敬的律师先生: 你好! 我想请问下,对于未办理结婚证,而实行离婚的夫妻,其财产分配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现他们夫妻多年,当年由于农村较落后,未办理登记就结婚了,到现在连结婚证都没有,他们生有2个小孩,长子已满18岁,然后男方出轨,女方决意离婚,男方却不表现任何态度,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离婚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我想问问我们下面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我们离婚,房子和车子是否归我所有.谢谢! 甲方:男方 乙方 :女方 一. 房产部分 双方于2009年贷款购买苏州市里河新村47幢607室房产, 购入总价455000元,其首付款及办理过户手续,购置家电费用合计240000元(其中100000元由乙方父母出资)。7月份开始还贷款, 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