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6号,我通过中介找到一套要出租的两室一厅的房子,当时已草签了一份合同,我交了5000元的房租(含定金),约定出租方打扫好卫生我们月底进去住。第二天准备交房签正式合同时发现该房东并非房子所有者,我们只是第三承租方,决定退租。该房东也觉理亏已经答应。可是接下来几次接触中一直以各种原因拖欠之前的5000元,期间他也写过承诺函。请问若该房东一直拖欠下去,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要回5000元,公安机关会受理吗?
这个中介等于就是一个中间人,没有代表任何机构,出现问题,她就什么都不管了。更别说退中介费。商量无所货,反而还吵了几次,她那边就不了了之....如果真的必须要走道诉讼,那我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比如取证方面
我于06年12月份和房东签了一份合同,要租他的门面房3年,共已付租金70000元,已用两年,现我不想继续经营了,我可以要求房东退回未用的这一年房租吗?我们的合同就这一项未有明确说明, 问题补充:我们的合同有这么一条:在出租期间内,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
2007年1月与房主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一年,而后一直续租,续租期间双方未签订租赁协议,2009年1月12日该房屋下水道翻水,屋内水深达10-15cm,经物业公司长达五小时抢修,但污水已通过复合地板渗入地下,又臭又潮,房东答应维修,后以物业不赔不愿维修并让我搬进居住,我只得1月20日搬家,房东不退租也不调解,租金约15000元
我于2009年8月1日与武威市租房一套,但在第二天我就被告知被某高校录取(这之前应分数过低已准备复读,故租房)所以我便打电话告知房东要退租,但听房东口气,他似乎不是很愿意,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我是否能退回钱?
律师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公司推出了人才公寓,原先说好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话,签合同的时候先付50%,到房子结顶的时候再付50%,我们就付了5万元定金,但现在公司文件下来写着先付50%,余款50%到合同签完后7天内付清,可享受每平方100元的优惠,请问下这100元的优惠是不是所有购买房屋时一次性付清都能享受的政策呢,还是只有余款在7天
我有套房子,租给他人,因为要装修,所以和承租人协商提前结束租赁合同,但是承租人要求我们负担剩余的月份的网费,当时我们在合同中未规定这部分内容,是他们入住后根据需要入得网络,我觉得我们负担剩余的网费不合适,请问这部分费用谁负担呢?
甲方借给乙方钱,乙方用房屋做抵押,如何签订协议,具体的纸张和格式是什么,是否需要丙方公正,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我租了一个一室户,在中介与房东签了一个合同,付三押一,一年一签的,刚住满三个月,搬进去的时候住了一段时间,发现老房子,用电器经常电源总开关跳匣,下水道不通,厕所漏水,厕所冲不下去,因为漏水,水流到隔壁邻居和楼下的邻居家里了,都给得罪了,现在我天天要扫水和拖干净!问题太多了,我电话与房东协商,她说没办法修理的,
各位顾问大家好,我想替大家问一下,我们家的拆迁属于景观升级,拆迁部门在没有办理拆迁许可证并且没有公示任何需要的文件,就要求我们2010年9月8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否则没有提前搬家奖和工程配合奖,现在有一部分人在事业单位上班,已经在领导的威逼下要签协议了;另外昨天居然有人拎着大锤,要砸搬走住户的窗户和门
我03年在回龙观自己按揭买了一套房,首府是我自己出的,当时房屋总价62万,04年年初我结婚了,房子的按揭也是我一直还的,10年1月份我把回龙观的房子卖了,卖了172万,然后按揭在望京卖了一套房子总价170万,首付了110万,贷款60万,名字写的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我答应给我老婆60万作为补偿,但是银行和房产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