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9月2日与一家船务公司签订了9个月的劳动合同,2010年1月26日在船因公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腰压缩性骨折,根骨骨折,右腿股骨颈骨折)2010年8月23日鉴定8级残疾,因我股骨颈处有内固定,要一年到一年半后取出,公司现在支付给我5万元的治疗费,但是没有发我停工留薪的工资(公司承认我是工伤,但是没有给我交工伤保险,而是入得香港船东协会的责任险来代替工伤保险,承诺按我国的工伤保险标准来赔偿)。我想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合同到期终止后,若有后遗症(因股骨颈骨折容易得后遗症)我是否可以再向其索赔。 1、此情况律师是否可以给我一个还得索赔建议。谢谢! 2若船东不给我赔偿我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谢谢您!
我家在1995到1997年没交上农业税,那时很困难,于是在97年乡政府和村政府执行法院的强制,罚走了我家价值1600多元的骡子(96年),和一个畜力车,(97年),非常影响我家的生活,2001年行政诉讼到初法,法院判裁定驳回,后在10日之内上诉到中法,中法不给说法,现在过行政诉讼时效了吗?我该怎么保障我家的权益?如果我进行
如果工伤认定在1年内提出,而结果却1年后才出,那这1年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算超出诉讼有效期吗? 另外,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涵盖到哪几块呢,有没有一个标准,谢谢
妻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要求单位理赔,单位不予理赔,我们如果起诉单位的话,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是怎么
我妻子于2005年2月9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当时是我开的车送她上班,由于雪天路滑导致事故,是我的全责,2007年9月终结治疗经过交通事故处理时,赔偿调解书认定我赔偿给我妻子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误工、护理、交通等费用,由于我们是夫妻关系,实际上我妻子并没有得到实际的赔付,由于我妻子当初已经认定为工伤
2007年在施工时受伤(双腿砸骨折),当时没有通知家属,且别的名义从家拿出三万多治疗。到现在才说当时为隐瞒安全生产事故,没有上报上一级有关单位,也没有得到本单位的任何补偿。请这种情况如何判定。急!谢谢!!
2007年在施工时受伤(双腿砸骨折),当时没有通知家属,且别的名义从家拿出三万多治疗。到现在才说当时为隐瞒安全生产事故,没有上报上一级有关单位,也没有得到本单位的任何补偿。请这种情况如何判定。急!谢谢!!
差不多10年前用几亩土地向银行贷款,后应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把土地拍卖了,可是还差一百多万,但当时借款人已经无力偿还了。到了现在如果借款人有钱了银行还可以要求借款人还钱吗?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后、银行强制执行还款前与妻子离婚了(借款人当时在外包二奶并生有孩子),但是由于被银行强制执行还款后借款人一无所有,
男方手写离婚协议,还未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男方反悔,现女方想诉讼离婚,法院是否支持由男方所写的离婚条款。即共同财产的80%女方。
请问律师死亡赔偿金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从签协议的日期算起还是拿钱的日期算起?协议签订日为2008年7月1日,拿钱之日为2008年7月2日;结止日是以法院开的受理发票日期算还是以民事诉状的日期算?法院开的受理发票日期为2010年7月1日,民事诉状的日期却为2010年7月2日。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为过期还是不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