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林某于2012年10月至今累计向我借款160万,贷款用途多以欺瞒为主,承诺每月利息也从没按时支付,多以拖欠为主,或者达不到事先承诺一半。我与他有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他当时也承诺以他名下的房产证作抵押,可证件在手没几天他就以水电表改名为由需要用几天,甚至连作抵押登记都来不及,现在他却迟迟不肯拿回作抵押。问题在于最近发现他于另一好友郑某也存在借贷关系,同样有借贷合同,但涉及金额是700万人民币,郑某所遇到的问题与我一样。现在大家都考虑着通过法律法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林某当下林某的所有财产连我那160万也根本负担不起,更别说郑某那700万!且林某可能会背负诈骗罪,要是走法律途径,法院的判决是否会拍卖其房地产,然后又会怎么分配?是否按数额大小?还是起起诉先后?请这方面资深点的律师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做…!越越快越好,觉得意见不错的我会马上联系你,请你作为我的律师,谢谢!
林某说会签下700万巨额欠条实属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的,他愿意写一份证明给我说明他签时的情况,请问这样对我有保障吗?那我该让他应该怎么写呢?
2009年时,小苏因为民间借贷的纠纷被小廖告上法院,因无力偿还借贷 。最终法院于2010年执行裁定将小苏的房产强制拍卖来偿还小苏的民间 借贷。然后我通过法院的拍卖买得并办理取得了该房产的产权登记证书 。在拍卖后,法院只叫来的小苏过来签字,没有叫上小苏的妻子及儿女 (在房产证上只有小苏一个人的名字)。
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被告无力偿还会不会和以前的刑事案列一起处罚
和朋友合作没有合作协议而被告上法庭输了,而被执行局关押拘留所,拘留15天,那拘留后如果还未能还款那还会如何处置、那被告以前的刑事案列还未期满会影响吗
十五年(1997)前因我公司扩展向朋友借3.5万元现金,以约定利息1.2,十年后付借款加利息3.6万。乙方退回,追要利息。我未应。乙方去法院起诉我。怎么解决。
我是一名打工者,2012年5月14入职一家私营企业任职业务员,要经常出差,于出差之前同公司借支了5000元作为出差经费,在职二个月时间,发现公司不适合我个人发展,提出辞职,但公司不给批准。当时本人想着我借了公司5000元,但我还有20天的工资经及报销没结算,算起来也比较平衡,就自动离职。后来公司也找过我,但当时我也
我爸爸91年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亏本了欠这个朋友4万多,2012年对方上诉,并且判决了,为什么我们家人都不知道?父亲也不知道,母亲也不知道就这么判决了?然后我们农村又不知道,他们公告到法院网什么的,还说有异议在几天内上诉,我们到2013年9月初才知道这个事情,现在怎么处理,能找当事人撤销么?还是要到法院执行判决?难
我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确认债务本金,确定履行期限,之后,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偿还,调解书中,也没有约定逾期后的利率,我是否还可以向债务人提出偿还利息,可以的话,按什么利率计算
我向原告借钱,由于家里的变故现在没有能力还。在开庭之前有亲属答应借钱给我,而我也经法院调解答应一次性还款。到了还款日我没能还钱。原告当我面打电话给主审法官,主审法官说可以对我实行工资查封,或者拘留。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