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十年代土地大丈量所出的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好,本人想咨询一下,现有立案一宗:祖辈留下的土地一块,乙是该土地的权属人,三兄弟甲乙丙,其中丙因祖辈额外为他在城市分有房产,所以农村里不具有土地,且户口也不在此农村所在乡镇,现原告丙没有任何具体证据资料,只口头说祖辈的土地他有份为由,状告被告国土局八十年代所出的给丙的一份土地使用证无效,,但法院立案并没定义乙在此案当中为何种关系,仅仅简单的说是利益相关,想请教一下,现乙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护,免受他人对乙的权益的侵害?
我家的土地使用证办于2002年,我奶奶在此之前住了20多年了,在四清运动(1963-1966)以前这块地是属于他人所有,当时对方也有该地的地契,后经市政府规划建房用地后划拨给我奶奶,后又被爸爸继承,现在对方索要该地的使用权,请问他们合法还是我们合法?
我爸爸从某人手里购买了一所房子并且此人拥有旧的土地使用证,我爸爸拥有新的土地使用证,但现在此人要求我爸爸返还他的房子。请问您哪个的证件合法?
村里承包土地承包后没写明使用年限,以后具有什么法律效力?村里以后可以无条件收回吗?或以后开发能给赔偿吗?
我父母有房屋一栋,九八年父亲去世,我和母亲一起生活.二00二年征得母亲同意,将这栋房屋以我的名义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这栋房屋需拆迁.我母亲带上我两个妺妹要跟我分家产.两个妺妹都已嫁人.而且她们都是城镇户囗.请问我能得多少?
我家与村委会签订自2008年-2018年土地使用协议(原地是大坑自己花钱将其填平)钱一次性交齐。2011年建地上物,现镇政府说村委会出具的协议无效,强行拆除建筑物。请问这样做合法吗?难道村委会出具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吗?如何获得赔偿?村委会是老百姓心目中的衣食父母最基层政府,这让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急待中
婚 后 协 议 因男方张鹏与女方李炜婚后经常争吵,继而男方经常对女方大打出手,女方经常除了明显的伤痕外内伤也全身都有,故自愿做出以下保证:从此以后,无论双方争吵多么激烈,男方都不能动手打女方。否则: 1. 男方每动手打女方一次,经医院和司法机构鉴定情况不严重的,男方除了要承担所有的费用和照顾女方的全部责
一个员工离开一家公司,员工与公司有很多的往来款,包括员工和公司的,员工和股东之间的,员工离开公司后,与公司签订“结束债券债务关系”协议, 1、以后他和这家公司是不是没有任何关系? 2、如果员工在任职期间有些资金往来不清楚,签了这份协议后,公司还能不能从法律途径追究员工在职期间的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大家好,我是南京市秦淮区的被拆迁居民,请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人说这个仅仅是法律爱好者的学术观点,并不是生效的行政法规,请问对不对?
周六(8月31日)我妈妈驾车从辅路意图并线进入主路,车头已拐入主路外侧车道,但当时主路外侧车道一直行公交车完全没有减速直接撞到我家车左前方导致保险杠和左车灯完全碎裂并飞出,因认定公交车司机没有减速的意思有可能是故意故意撞上,并且我家车头先进入主路外侧车道,觉得不应该承担全责,拒签了事故认定书,但当时对
1953年颁发的土地房产证证明人祖辈所拥有的产业。本来是盖还房子的后来被人烧了,后被农村集体征用做池塘,池塘拆除后没有归还本人,被集体转卖私人盖房子,请问现在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产业。1953年颁发的土地房产证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