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是生产摩托车配件的企业,下班后本单位技术员和主管未经上级领导同意擅自挪用客户提供本单位检验用的样品车上路玩耍,发生交事故,造成主管受伤死亡,交警认定,技术员承担全责.请问本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要,当技术员无赔偿能力时本位是否要全部垫?
1999年,我坐出租车,我车的司机和他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使我受伤,请问,两司机应根据民法通则130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审和二审都不支持我要求的请求呢?
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其中一个车中的乘客,这两车的司机对我的身体健康构成侵权,交警部门对两个司机也划分了责任,请问:我起诉法院时,可以根据民法通则130条的规定,要求他们对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一轻便摩托车与一电动车相撞,摩托车全责,至两车受损,电动车人员腿部受伤。拍片没问题,诊断为软组织挫伤。电动车人员已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修车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赔偿等近8000元,请问应诉需要如何提供材料?
交警大队的认定书上认为被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原告负有次要责任,那精神损害赔偿这样认定,原告是一个小孩,被认定十级伤残,还只有3岁多,还有那护理费怎么样计算,出院之后原告还不能正常行走,还需要护理费没。
我哥在中午出去吃饭的时候让出租车碰了 第四脚趾骨折 我哥坐的是助力车 别人载着他 请问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应该让出租车赔偿哪些费用呢? 我哥住了13天的院 谢谢
本单位是生产摩托车配件的企业,本单位技术员和主管未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挪用客户提供本单位检验用的样品车上路行驶,发生交事故,造成主管受伤死亡,交警认定,技术员承担全责.请问本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要,当技术员无赔偿能力时本位是否要全部垫付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