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是开机动车的。他是从西向东正常行驶。骑摩托车的俩人喝完酒从东向西骑得飞快。他就撞上了。骑摩托车得死了。那个重伤。
各位律师们好:事情是这样的,公交车正常行驶中被后面超车的摩托车擦碰到车身后摔倒,又倒在对面驶来的小轿车车底,头部受伤住进医院,报警后警察处理现场把车和小轿车都扣走了,交警把车扣留8天了,还不放车,又没有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伤者一直要求我们来往医院交钱,我们一直没有交,按照规定应该是由保险公司交吧,
3个月前,我骑摩托车带着我弟弟去邻市拿火车票,当时天刚黑,路上也没路灯,也没斑马线,我是在马路右边行驶,距路边2米左右,我的摩托车开了灯[远光],车速40—50,当时是因为对面来了一辆大车,灯光很亮,照的我眼睛看不到,没看到对面有人,等我看清对面有人时我已经来不及刹车,车右把撞到了对面走来的一老头,那老头也
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一辆摩托车从后面撞了过来。她们带人、超速、无牌照、没带头帽。我当时被撞翻在地电动车基本报费。我基本没事。她们两入了院。一天后她们打电话说想私了,人也无大碍。不过花了七八千快想让我承担一部分。我想问一下我该承担责任吗?真是花了那么多我该承担多少呢?谢谢。
我叔叔去年有一天驾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对面有一辆摩托车越过黄线撞到我叔叔的汽车上,当场死亡,我叔叔赶忙停车查看,由于过度紧张下车的时候自己的脚筋震断,但还是立即报了警,交警勘察现场认定事故责任方为摩托车(酒后驾驶,越黄线)但是在处理但是在处理赔偿问题却被判赔偿32万元,自己的医药费还不算在内,事
04年时候我的一辆摩托车坏了,想买一辆电瓶车,到车行去看车的时候车行的人说我的旧车的牌照可以抵消800元,当时听了就心动了,把旧车给了车行,买了一辆电瓶车,还照他们说的给了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还在两张空白表格上签了字,当时车行的人说这表格是他们拿到交通队去帮我办理车子报废用的,谁知今年8月法院打电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