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于2009年6月工作期间造成脚后跟骨折,经认定为工伤,在家休养七个月回单位上班,单位只给了病假工资,报销了医药费,其它啥也没有,当时也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伤后工作期间,脚一直疼痛,到2011年5月再次申请休假治疗,经鉴定是距骨关节病,由骨折引起。厂里的说法是,工伤医药费已经报销,工伤结束,这次治疗不属于工伤。后来经打听才知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于2012年6月做了鉴定,评为10级。俺想请教:一、厂里说医药费报销工伤就结束的说法正确不?二、第一次伤的部位是脚后跟,第二次治疗的是距骨关节病,需要做相关的医学鉴定吗?三、第一次治疗给了7个月的病假工资,第二次治疗两年一分钱没有,请问厂里是否应给工伤工资?给多少?四、自己主动辞职和厂里找借口辞退赔偿的标准一样吗?
我第二次在济南一家骨科医院治疗的,因为跨地区,医保啥的也没用,这个费用应该厂里出还是自己摊?
我姨夫今年50岁,在一家私企工作,是一名资深电工,厂里对他一直很重视和重用。 今年2月份,车间里的一个重物从高处坠落扎伤他的脚,致脚筋断掉,现在脚趾只是摆设,脚背植皮不成功浮肿,右脚不能自主活动。 从出事开始,厂里负担了全部的医药费,但是不包括看护人员费用,也就是说,雇人照顾姨夫的费用自己承担,而且,
请问一下:农民工在务工时,小脚趾被砸成粉碎性骨折,经治疗3月才能走路(现尚未痊愈),医疗费7000元。公司初步协商再给7000补助,问一下这个方案是否合理? 如果申请司法工伤鉴定是否能够评上伤残等级?
我同学的爸爸是从是十米多高台摔下,工伤,造成左脸面瘫,左边八根肋骨断,一根完好,现在还查出了有胸腺癌。老板却说只有四五米的高度摔下。有合同。想问下,怎样才能争取最高的赔偿。
我爸在杭州工地打工,在工作时得脑出血,现在急需手术,由于家庭困难,想让工地老板拿手术费,工地老板说不算工伤,我们想打官司通过法律手段索赔, 请问律师 我们该怎么办?
几个月前工地上有人摔伤了,手臂骨折,当时到医院医治,我承担了一切的医疗费用(前后算起来差不多5万元),现在工人已经基本康复了没有大碍,在家休养,问我拿赔偿金,还要5万。说明下我与受伤者的关系,我是一个小包工头,在一个大包工头那里接的活,大包工头上面有一个直接老板,我们之前没有签订任何的雇佣合同,包括我
我妈妈的手在工地被砖头砸伤开放性粉碎骨折我想请问下应该怎么合理的索赔,昨天我妈妈的手拆线工地都没人来看看 还打电话告诉我妈妈你不听医院的吗 你就在哪治吧 像我妈妈这个问题我想问下知情的律师按正常合理化应该赔偿多少呢 右手食指开放粉碎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