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说要退还礼金才肯离婚,男方说只要退还3万就可以离婚,女方家人说要钱没有,要去法院起诉就去起诉。女方又说,离婚协议上不提出礼金问题,女方个人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一年半内靠打工给男方3万元,说给男方写欠条。 这样可以吗?如果女方只是为离婚而这样说将来不给怎么办?这个欠条有法律依据吗?
你好, 我跟我爱人结婚三四年了,一直性格很不合,经常吵架,甚至有打架,结婚几年打过很多次,为了不影响小孩一直坚持着,过了几年还没一点变化实在是没办法生活下去了,本来想协议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说要求把当初结婚时的礼金全部归还,还有一个小孩也不让我带走,如果起诉离婚的话会怎么判呢?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给男方呢?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给男方呢?
在老家武汉经别人介绍的一个女孩,2012年元旦结婚,元月底就经常与我吵架,2月分女方提出离婚,说对我没有感情,不想跟我过日子,因我在广东打工,2月初好不容易劝她一起到广东东莞,想不到她到东莞当天就跟我吵架,当天坐动车就回武汉了,(理由是说我租的房子太差,什么租房的地方是农村,在广东不适应,对我没感情,当初
本人家住赣州市兴国县**乡,本人与女方是自由恋爱,2012年3月11日,女方家属到我家定亲,我家征得女方本人同意后支付给女方家属4.7万元礼金。3月14日征得女方本人同意后前往县城民政局进行注册登记结婚。这段时间,女方在我家住了两个晚上,一晚上分房睡,我要她考虑清楚,第二晚,我们没有过夫妻生活。 3月16日从老家出来
结婚半年发现和老公性格不和提出离婚,他家要我赔偿3万元退还三金合理吗?他家就给了2万彩礼而且我家也陪嫁了话费了近一万
我们办了结婚证但没举行婚礼,订婚时有礼金和金器,因为没怎么生活在一起,所以没感情,半年后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给男方聘礼及金器吗?(现已分居一年了)
男女双方领证一年半了,6个月前举办婚礼,也生活在一起,后来因为性格不合,我朋友想离婚,和对方协商离婚,男方不肯(男方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提出要退还结婚礼金,女方不肯退还。,后来男方的母亲打电话给我的朋友威胁说如果不全数退还的话,就要伤害我朋友家人的生命。现在我朋友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诉讼离婚
结婚半年提出离婚,因家里介绍见了两次面就把证领了,男方给了 3万礼金,结婚后也去吧现在的 工作辞了 ,去到男方那里生活,因为没有工作用的都是那3万块钱,男方也叫我给了一些用,可是我们说了要感情好点了在过夫妻生活,后来因为点小事那打了我,我就提出离婚,男方不回来签字,还要求我退完那3万礼金,我需要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