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因父母离异,父亲不想耕种自家自留地,大伯得知后索要过去耕种,地是奶奶分的,弟兄三人各一块,在10年前大伯和叔叔家的自留地已被国家征用得到补偿款,大伯还剩下几个平方自留地。在父母离异前大伯在我家自留地上建了房子与猪圈(在我父母外出期间建起,没有征得我父母同意,我父母回来知道后,没有向大伯家询问原因)现在大伯说自留地是他家的多我家的少,现在两家争执不下,我家该怎么办? 我想问国家对自流地的个人信息是否登记在册,如有登记在哪里可以找到?是否可以申请国土局调查?谢谢!急
问: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问: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我是国营农场的一名女工没有别的技能只能务农。3年前我接受了农场以外附近农村农民某人一块使用权属于其户的自留地使用权的转让,用于发展农业种植生产。双方签有《土地转让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为长期(转让费已全部交清),有土地所有者生产队签字认可,村委会出具证明确认,但没申报当地乡政府审批。 几年来,我一直
我家这边造义乌至武义公路,可是村里说要收取30%只留田和自留地的赔偿钱。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嘛。
问题1:我家住在永州双牌县,土改后集体分下的自留地从我爷爷手里一直种到现在,已有60多年了,现在我们将自留地建房子,有人拿出53年的管业证(以前是地主家族)向我们索要土地转让费,说我们的房屋使用地及周边的自留地都是他们的地,为此三番五次的到我们家来要钱,说不给钱就把我们赶走。我们找了镇上的领导来处理,领
李律师,您好,本人的祖屋曾是60年代初政府分下来的公屋(属私立学校),该公屋当时分配给了两户人家同住,60年代末,令一户迁出至本公社令一个生产大队,一直未在回来,后来由于年久失修已垮塌,本人的祖父在其所分公屋的范围内重新修建了房子,80年代在我父辈手里又重新拆房建房两次,该迁出户当时一直无异议,现今本人在
我家需在农村建房子,因土地原因和邻居更换土地,用作宅基地,并答应补偿对方10000元,现在需要签订协议,如何避免我房子建好后,如果涉及到拆迁补偿、对方反悔等造成的纠纷?我是浙江湖州的
您好,个人自留地详细信息国土局是否有登记在册,如果想查询在哪里可以查,对于国家已征用的自留地休息是否会登记在册,在哪里可以查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