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XX)国企工作三十余年,现任该单位保卫处职员。当日凌晨5点左右值夜班时,出去视察突发脑出血,被同事发现后送往医院,至此已36小时但仍未度过危险期,公司没有任何表示,并明确告知当事人家属因此情况不属于工伤所以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情发生于2009.02.17
交警责任认定书不是肇事者签字,由肇事者的父亲签的;并且在不知责任认定的内容情况下签属的,请问是否有效
交警在5天前就把责任认定书写出来了,却在5天后再让肇事者的父亲去签字,并且签字的时候并未让肇事者的父亲看认定书,只说要签个字,要签完后才给后。并且认定书与事实根本就不相符,认定的全责。肇事者也未到交警队去录任何口供,只是其父亲去了,只说了个经过,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事情就是肇事者造成的,一没有现场,并
问 题: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 事情是一追尾事件(后车两死三伤) 我是前车方 责任不在我们 但当时没停车 构成逃逸啦 现在司机还被关在西安(我们在天津) 交警一个劲的催交个20来万把事摆平 我们没给 认为他们在骗我们 一帮土匪 我们又不负事故责任 为什么要赔钱 现在人也见不到 且认定书
我2010年4月28日骑摩托车直行超车,前面一摩托车后座绑了一挑箩筐,里面装着货物,已把转向灯遮住,使我未看见转向灯,他突然左转弯,我无法刹车乃至造成我把驾驶员左腿闯成骨折,交警出现场,被闯人员没有驾驶执照,我有驾驶执照并已入保,,我现在已交了10800元在医院医治伤者,无能力再承担费用了,现在责任认定也没下来,请问现在
在今年的3月29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发生了;警车警员非法追赶我们的孩子 所坐的摩托车,造成我们的孩子在逃跑过程与拖拉机相撞,坐在摩托车上的三人当场死亡,现在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却不能认定有警车追赶的情节,我们现在有目击证人的证明,还有两个当时也被追赶未出事故少年的证词,交警部门不给予采信,现在
2009年12月22日本人被公交车撞至重伤,至今2010年7月20日,交警队拖延不给予责任认定书,现在导致我不能起诉肇事司机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交警划机动车全责,事主要求交警开责任认定书,交警却说开责任说就得罚款,请
在红绿灯路口,机动车左转,非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行驶与机动车道上,撞上机动车驾驶座前门,交警划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主要求交警开责任认定书,交警却说要开责任认定书,就得交罚款。是否是这样处理,还是交警不想开责任认定书而推托说词,谢谢!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