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放在家中,我弟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骑出去,他无照酒后把人撞成重伤,他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 2008年11月30日晚,我无驾驶证,无行驶证骑魔托车从建筑工地下班回家,在转弯处 与XX驾驶的装卸工司的小骄车相会刮擦,造成我左大腿压缩性骨折(不严重)和左脚中指指甲下面骨头粉碎性骨折,魔托车受损。现在对方已先后交纳7600元治疗费用,我仍然在住院(今天12月15日),魔托车修理费600,对方无损失。
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
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这样我心里才有底,不然签了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后,交警和对方勾搭好,让我次要责任,六四开,我四的话,我不是亏大了嘛。。。。
一辆无牌大货车在避开一辆电动车时占道把我一辆小卡车撞倒,我车在翻倒时挂倒一辆两夫妻骑的摩托车,事故中两夫妻受了皮外伤,无大碍,正在住院。那貨车司机是个家庭特穷的小伙,可伤者用去⑦八千元还不出院,现在伤者向我要医药费,我向貨车司机要,再这样不出院,貨车司机会出不起钱了。我是一个受损最大的受害啫,现在要
摩托车无证驾驶横穿马路被车撞上,对方超速行驶,至于造成受伤严重,事故责任该如何分担? 未在斑马线处穿马路, 对方是否有责任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摩托车无证驾驶未在斑马线处横穿马路被车撞上,对方超速行驶至于造成受伤严重,事故责任该如何分担? 对方是否有责任交付一部分医疗费用? 如果有,那么双方责任的百分比是多少?
我去年乘坐朋友摩托车在路上被东风车撞了,交警认定我朋友负主要责任,东风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我不负责任,我起诉要求我朋友和东风车驾驶员共同赔偿,东风车主负东风车驾驶员的连带责任,但是法院判决我朋友和东风车主共同赔偿我的损失,东风车驾驶员不负赔偿责任,对吗? 如果这样的话,到以后汽车司机就可以随便撞人了
我朋友的哥开着自已的面包车,载着他的女朋友出去玩,因超速造成追尾事故。两个人都身亡,他哥是成年人。有身份证,驾驶证,也是车主,事故车上交警还发现车上有一张载客的营运执照。他女朋友是有夫之妇,现在还没离婚。现在女方的家属要告我朋友的家人,要他家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请问这官司对方打得赢吗?如果真的要赔
事故发生在1999年底,交警部门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如果一方车子没有投强险,主要赔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的分割应该是怎么样的?究竟是车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还是由司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法院判定由司机负主要赔偿责任,而车主负连带赔偿责任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