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铁路上工作的时候,铁路局分给了他一套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后来我爷爷不在了,那房子是我奶奶在住着,再后来房子要拆迁了,铁路局就叫我们花钱把房子买下来,然后可以获得开发商的拆迁赔偿款,我当时把钱付清向铁路局买下了房子,但是房子户主名字是我奶奶的名字,现在房子拆了,我也有充分证据证明钱是我付的,从法律上讲,这个拆迁赔偿款该归谁所有?我还是我奶奶?
我有一套房子卖了,钱全部也收了,买家房产证也办了,签合同时并没有说要我将户口迁出,到了交房交钥匙时他提出,我不肯迁,因为该房带有租约,租约及押金当时都有写进购房合同由买家负责,后来我与租客解除了关系,现在买家要租客搬走,租客不走,我想知道在这启事件中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如果我不迁出行不行?
我买的房子是房主让别人代卖的,我和代卖人签的协议是约定房主拿到房款后7天腾房,但是现在房主手上也有一份他和那个代卖人的协议,是30天腾房,现在不知该怎么解决了。
因开发商与政府有纠纷,大概开发商土地出让金未交清,政府将办好的两证扣押,导致房主拿不到两证,请问如何解决? 现开发商已离开当地,开发商实力也不行,是个体开发.但两证已办好,且都是房主个人名字,就是被政府扣押.请问能否起诉政府返还两证?或用何途径解决?谢谢!
我家是平房(私房)属于居民。一家三口,房产本名字和户主都是我爸的名字。我爸去世后我妈现在户主改为她的名字。房产本一直没动。最近我妈准备把房产分我一部分。。什么资料都办理的差不多了。但有一份证明现在无法提供。派出所非要让我提供我奶奶和我爷爷的姓名和死亡证明。。我爸五岁的时候我奶奶爷爷就没了。。要现在的话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姥爷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分别是 我妈 大舅 老舅 老姨) 姥姥姥爷一直和老舅在一起居住 当年留下遗嘱说工作由大舅接班,老舅在姥姥 死后继承房产(现在房证仍是姥姥的名字),两个儿子养老。姥爷去世后 姥姥一直和老舅同住 现在姥姥年岁已高 希望轮着吃 此时大舅继 承工作的单位已经倒闭。大舅妈提出要姑娘一起算份轮
今年7月份家里人买了一套房子,我父亲就2个女儿,产证写了我的名字,我是已婚,因这个事我姐有点不高兴,我想问可以到公证处公证不? 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姐的名字不?
房子已过户,对方已经收到首付,前房东都是在外地,卖的房子空在那里的。因我们租的房子已经到期,跟他协商先让我们住进去,房东非要收到尾款才肯交钥匙。请问我们可以自己去换锁嘛?先住进去?尾款银行已经批了,就是要等放款而已,也不是我们拖着他。房东真心不好说话。
原告把母亲和弟弟告上法庭,母亲生前立了医嘱,把财产给儿子、去年终审结案,被告 都相继去世了,今年她又再次把他们告上法庭,问一下以前的判决还生效吗
您好,现有一套浦东一套使用权房,为本人、叔叔(有羊癫疯,无配偶子女)、奶奶三人10年前动迁所得,所以之前户口也是我们三人,房屋租赁人是奶奶。前段时间因为奶奶去世,所以奶奶的大女儿(就是我姑姑)跳出来了,最终目的想分得一份房产,她也是叔叔的监护人。 奶奶去世后,户口簿上只有叔叔、我、我3岁儿子,叔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