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给一个朋友做婚礼的时候,因为婚礼摄像的问题产生纠纷,朋友投诉到某报社,该报社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以《弄丢婚礼录影,咋能这样敷衍?》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中写出了我公司的名字,以及我本人的电话号码,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报道之前未和我本人联系核实,而且报道与事实不符,请问该报社是否侵权?我给写报道的记
南宁新闻在线在新闻播报中,在未经得我同意之下,在播新闻的时候两次把我的名字刊登出来,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赔偿,道歉,并且把此段视频在网上删除!?(现在网上也有此视频)
南宁新闻在线在新闻播报中,在未经得我同意之下,在播新闻的时候两次把我的名字刊登出来,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具体金额),道歉,并且消除影响!?(现在网上也有此视频),
一家报社报道的新闻中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当事人真实姓名,是否构成侵权,该怎么办?恳请您
一家报社报道的新闻中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当事人真实姓名,是否构成侵权,该怎么办?恳请您回答!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9)120号判决书不经当事人的就擅自公开上网,把人家的姓名和家庭情况在网络上公开,给人家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是公然的侵害吗?!
我一个外地同事向我借户口买车我怕以后影响我,把我妈户口借给他买车,利用公司的职权私自用我身份证落户。影响到我家的经济利益,此行为是不是侵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