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因犯事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还有余刑7个月,羁押在县看守所服刑,每餐吃饭时自己掏钱买菜,一份红烧肉要30元,最便宜的菜是豆腐5元钱一份,不然就是没有油的生榨菜,这算不算变相收费或虐待犯人?该向那里申诉?
我刚去的时候说的是包吃包住的,7月1号我已经交了辞呈7月31号的时候我准备下午走的就准备和经理说下的,可是在我出去的时候没找到经理,就在食堂那坐了下,可是被主任看到了,说我上班时间在外闲逛把我开除了,叫我8月15叫我去拿工资,我当时也没在意反正也是走,以前都是开除工资一份不少的,前几天听我同事说工资单出来了
我在3月4日受了工伤,一共住院了10天,这段时间内我有一个人护理,我想问我的护理费和这10天里我的伙食费用由谁承担?我买了社保了,社保局只报销了我的大部分医疗费用,请问社保局还有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吗?我的工作单位应该给我那些待遇?谢谢!
我所在工厂不在厂吃饭也要每月扣除伙食费,是否违法? 另外 宿舍的空调要电费收取1.2元 据了解电费才0.6元 而且还要扣空调的损耗费 这样下来光电费一项每月就要扣除 百元多 请问收取的电费是否合理? 另外光损耗费数月收取之后宿舍员工算了下 空调钱差不多就够了 这个损耗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本人上班时脱岗闲玩时,手无意搭在皮带上被他人合闸了,导致右小拇指第二关节断掉,平常合闸都是先喊一声,但是他看见我在那边却没有喊,老板不仅不给我报医药费,还扣我工资,我想问一下律师这算不算工伤,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