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私房,两个户口本.一个户口本是爷爷奶奶的户口,两老均已过世.另一本户口本上为我家3口. 爷爷共有5个孩子,其中一子很早就死了,缺少死亡证明等.公证处无法公正. 5个子女中其余3个子女都已经拆迁分房,只有我家还住老房子内. 现遇到动迁,另外3个子女认为拆迁我家拿房,而爷爷奶奶的户口所得的动迁款或者房子他们3家平分.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现在又面临拆迁,不过现在实行的是2006标准,动迁方说超过10年不在二次拆迁范围内,可是他们实行的是2006年的标准算不算是在规定年限以内呢
我家在华池路铁路新村有一套70平方米的私房:有4个产权人和21个在册户籍人数,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征收基地的工作人员拟定4个针对4个产权人的安置方案. 就是针对每个产权人拟定各自的动迁安置方案
我爸爸私房动迁,土地证上他一个人.户口本上爸爸,哥哥嫂嫂侄子.我共计五个人.妈妈五年前去世没有遗嘱留下.可是现在动迁了我却没有安置居住地.爸爸一个人说了算.现在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爸有一宅基地房动迁,他没有写过委托书。动迁合同书是我签名的,但是有一份承诺书是老婆写的代签的我的名字。请问这份合同书有效吗?我爸现在想推翻这份合同可以吗?
请问我爸有一宅基地房动迁,他没有写过委托书。动迁合同书是我签名的,但是有一份承诺书是老婆写的代签的我的名字。请问这份合同书有效吗?我爸现在想推翻这份合同可以吗?
我父母的房子处于沉陷区b级房,(b级居民住房基本没有安置),去年的这个时候,沉陷办负责同志去我父母家以及周边的18家住户分别进行了动员,说要动迁,并承诺有现房,几天后就能抽楼,所以这18家陆续搬离,住在租住的房子里,(原来父母家的原址已经围起了场院,盖起了厂房,据说已经卖给了个人)可是直到一年后的今天我父
对产权证标注性质为住宅,实际改为经营性用房,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是没有税务登记的可以要商服吗?开发商说没有税务等级的不给商服合不合理
请问我爸有一宅基地房动迁,他没有写过委托书。动迁合同书是我签名的,但是有一份承诺书是老婆写的代签的我的名字。请问这份合同书有效吗?我爸现在想推翻这份合同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