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有位同事辞职,领导让她填一张交接单,其中有一条是“离开本公司后绝不向再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想知道这是否合法。 另外我们这老板也太黑心(经常加班,没加班费不说,晚两分钟算迟到--扣工资,加班时间请假算旷工--扣三天工资),员工工作一年后才给签订合同,缴纳保险,我这位同事还想让有关部门帮忙解决一下有关未签合同这一年的保险问题,如果她签了这份交接单,是否就不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做出纳工作,现在正在办理交接工作。工作已经全部交接完毕,也有了交接单。我交按完毕之后公司领导说要查我的账,并查出几张08年初付款单没有领导审批签字,因为时间比较久远,原始单据也不在我手里保管,我也记不太清了(也许是因为当时领导没在只是电话授权办理后来忘记找其补签了),这几笔钱都是付给私人供
试用期未签合同,但签了一份财务交接书,想要辞职,如果老板不找人跟我交接
试用期未签合同,但签了一份财务交接书,想要辞职,如果老板不找人跟我交接 怎么办? 在刚刚入职时,口头协议月工资1000元,本月初老板给业务人员定了份 销售计划,达不到的话全体职员工资降30%,请问我的试用期工资他也有权利一起 降吗?我是7月末入职,公司拖欠所有员工2个月工资,所以至今未发过,我走的 时
我负责仓库管理,辞职之后,交接到下一位同事时,仓库钥匙她已经签字接受,我叫她查仓库,她看了一下没怎么查,我走后,公司说我没有交接清楚,我想问一下,这样有她签字的文件算不算我交接结束啦?
同事给我说的公司发的是加班费,而我打电话问领导,领导却说发的是奖金.我去公司的时候领导说有加班费的,问领导却说没有加班费了,这次发的是奖金,而辞职的人一律不发奖金,还说我不是正常辞职,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是我说辞职的时候领导说让他在找个人带替我工作,我就可以走了,过了三天我问领导可以走不行,而领导说明
我在石家庄某公司就职。属于实习期(三个月)。由于上周老总一直出差,我于上周三电话提出辞职(实习期的第二个月已到),老总说自己看着办吧,之后我就没有去过公司,上周五打电话要工资,老总说没商量好呢,今天又打电话问,老总说我没有工资,说我是擅自离职;一个月之内没给公司带来利益;还说公司为我匹配了1000元的培训
辞职后因为赔偿谈不好,听说老板在我电脑里查到一份工资单,还报了案
前几天我在这个网站提了好几个咨询,都得到了大家的帮助,在此万分感谢大家,因为无故辞我,同时没有劳动合同,又不赔偿给我,一直僵在这,我今天已经去劳动部门申请了调解,但估计调解是不会成功的。 现在又出了一个新的状况,同事透消息给我说,老板查了我在公司的电脑,发现有一份08年的某月的工资清单,也就是所有
我的劳务派遣合同中第十三条:甲方于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今年有多个月都在25日后支付的工资!请问:1,我有权利申请赔偿么?-----如果以此为
本厂规定干满三个月后可以辞职但要扣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这算是急辞,慢辞要在做一个月。辞职要四个月,这复合,《劳动法》吗? 谢谢您们的答案,但我没有和厂里签合同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