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继承,在公证处要求开子女关系证明时发现死者的名字和现在名字不符。如何解决?
我奶奶的北塘区遗产房子(下乡回城后的房子)没有遗嘱,有5个子女。其中4个子女商定继承权给我爸一个人。在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要求开具一份奶奶和5个子女的关系证明。奶奶的名字原来有个“芸”字,历史原因阴差阳错的在奶奶办的身份证和房产本上写的却是“云”字。在南门派出所(因为5个子女齐全的关系都在下乡前南门老房子的派出所)开具子女关系证明时,派出所调出的资料显示的名字是以前的“芸”字,该派出所表示不能开具“芸”和“云”两名字是同一人。其中一个儿子因为在监狱出来后户口就和奶奶在一起(下乡后回城后的房子户口),在北塘区派出所调出的该儿子与奶奶的子女关系是后来的“云”字。 我的问题是:因为名字的关系,公证处会不会不承认?如果这样,在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能由监狱出来的儿子继承了?如何、去哪儿证明因为名字历史错误关系的证明是同一个人(奶奶),是和5个子女关系的证明?
爸妈几年前就相继去世了,妹妹一直催着让我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她放弃继承权,现在有这么一个情况: 奶奶也健在,奶奶有自己的房子,她也放弃继承权,可以一起去公证处,因为我爸从老一辈的户口上已分出来30年了,以前的派出所只保留近15年的档案,所以没办法证明奶奶和我爸妈以及我们的关系,我很迷惑,不知道这个公证
事情是这样的,父母已去世多年,现在老宅子要面临拆迁,家里的子女怎么协商都不行,需要到法院来解决,问题出现了,去派出所开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证明时,派出所的历史档案里发现我母亲的姓氏给登记错了,登记最全的记录是1953年的记录,上边父母和子女的记录都有,但就是我母亲的姓氏错了一个字,后来又查往后的档案资料,发
搬迁要了俩个楼,请问楼的房产证所有者名字怎么写好,考虑到以后我结婚,房产出售,遗产继承等问楼,父亲去
搬迁要了俩个楼,请问楼的房产证所有者名字怎么写好,考虑到以后我结婚,房产出售,遗产继承等问题,父亲去逝,剩下我和母亲。希望详细分析下,谢谢
我日前在广州花都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但工作人员说费用按评估价的2%收取,我一听就晕了,光办一份公正书就要花上万块钱,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收费有明文规定的吗?谢谢!
因公证遗产前觉得没多少遗产就放弃了遗产继承,公证后发现公证书中有一大笔遗产,能否要求重新公证并继承。
王某同时拥有香港、澳门身份证,但澳门身份证名字为“王X某“,香港的为”王某“。其于1996年中山袓屋房产登记上使用了“王X某”,后于2003年病逝。其有一名在香港合法结婚的妻子和两名在澳门收养的子女,现妻子想处置该房产,但由于她与王某结婚证上是使用“王某”而非“王X某”的名字,加上王某的一切经济活动,如置业、
父母有一套房改房,父亲的名字,母亲去世了。父母有两个儿子,父母之前 一直和小儿子住在这套房子里,且当年大家约好房子将来给小儿子,现在大儿子口头也答应了,却不肯签字放弃,做为父亲该如何完成约定
老人去世只把房产给5个子女中的2个,多年后5个子女要求平分房产,请问在法律上如何解决?
老人有5个子女:A、B、C、D、E,其中A和E是女,已经出嫁,其他三个为男子,都已经成家。现在的房产情况是: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老人多年前已经去世,留下遗嘱房产是由B和C两男继承。而老人的妻子没有立任何遗嘱。近期因开发土地,此房屋被开发商收走,并赔偿了一笔钱。因此出现了以下问题:5个子女都要求平分这笔钱。但是B
是这样的,我的父亲和母亲在没有结婚的前提下生下了我,所以我是私生子。我的户口和母亲一起,前几年随着父亲托人关系把户口上到了他位于厦门的一套房子上,后来妈妈和继父结婚。 我前段时间由于身份证丢失,然后回厦门补办,结果发现身份证明上监护人的父亲一栏写的是继父名字,请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呢?为此我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