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三年前去世了,我公公在一年前更小他十岁的女士结婚了,领证的时候我不知道,后来才知道的,我们有一套新房,刚拿上钥匙,是我和老公共同购买的,经我两同意,这套房子将作为他们的婚房,我们现在住在我公公和我去世婆婆共同拿工龄购买的一套70%产权的房子里,孩子的户口在这边,马上要上小学,去那边住比较远,所以我们私下里根公公商量让他去住,但是我们并不知道他们在装修新房的时候女方也出了5万元钱,现在房子装修好了,女方跟我们要新房的钥匙,一共5把,我就给了她三把,人家女方说不行,房子既然让我们住,就得把钥匙都给了,现在弄得不可开交,我们是这么想的,既然我们每个月供的月供,而且也是我们的房子,我们为什么不能留下两把钥匙?还有我起草了一份再婚协议书,希望我们能做下来把这个婚前财产和生后一些事宜定下来再让他们往进搬。现在我的问题是: 1,这5把钥匙我留两把法律上能说的过去吧 2,如果现在这个事情进行不下去了,我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原则上谁买谁住,我能不能要求不让她住。她的5万元装修费怎么处理? 3,在再婚协议里,除了婚前财产和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养老和医疗事宜做了一下协定以为,还有一条是我公公如果有一天先去世,在世的另一方必须在7日内搬出此套共同居住的房子。法律上我们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所以我没有义务赡养她。我这样的要求过分不? 4,关于公公再婚,我要怎么样做才能保证属于我们的财产最大限度的不外流。但是能把这个事情能让公公好过一些。 5,我们现在住的这样写公公名字的住房,是厂里的70%产权的房子,我们私下签了一个协议,公公同意将房子无偿的转让给老公,去物业上咨询了一下,厂里的房子不让外卖,意思就是房子的名字现在不能改成老公的名字,但是老公没有放弃继承婆婆去世留下的遗产继承权。我想问一下,如果事情不可收拾的情况下,公公对这套房子有没有处置权或者将来留遗嘱给来别人?那我们的协议还有没有效力?
我是四川籍的一位学生,现在在西安上大学,本科,由于身体原因不能适应,需要转学回四川就读,现学校已经同意转出并盖章,接受学校也电话同意接受并发邮件确认,但是上个学期流程没有办理完,这学期转出学校说要是9月15号之前还不交学费就取消学籍,但是接受学校一直没有盖章,说迎新工作忙,我现在要是交了学费如果到时候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没请律师,所以在仲裁时只要求了经济补偿金,仲 裁胜了,但是一审二审都输了,请问申请再审是否可变动要求为赔付二倍的经济 赔偿金,或者提起其他补偿方案(因仲裁及一,二审耗时近两年,自己在辩护, 没有工作,基本没有收入来源)谢谢
我是前4年和现在的先生结婚的,先生是上海虹口区人,我还有个女儿监护是我,现在长住居住证多办好了,也在上海读书,请问 我的户口还有几年可以牵到上海,可以牵的我女儿是否可以一起上户口?那时我女儿已经成年人了。
案情介绍:2013年3月19日,下班之后,甲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与骑自行车的乙相撞,甲锁骨受伤,乙当时未受伤,甲报警,经交警认定,乙负事故主要责任,甲为次要责任,甲随即就医治疗,甲看乙年迈,便未要求乙赔偿,在交警那儿结案。后来甲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单位要求有法院判决方可进行工伤赔偿,后来甲对乙提起了诉讼
现在有录音可证明其在签订合同之前关于房子结构存在隐瞒,如果起诉的话,我可以主张哪些损失,因为起诉的话需要一笔开支,这笔开支可以主张被告进行赔付吗?谢谢
问上海工业用地上的厂房,可以办理单幢的小产证吗?并且是同一宗地20幢厂房卖给同一家企业 那如果是卖给不同的企业能办理小产证吗?
有一栋五层的国有资产拍卖 其受让条件是:1、买受方须是省级以上金融机构;2、受让后主要用途为省级以上区域性金融总部注册地及经营办公场所;3、拟设立的金融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人民币,并在年内开业。 购房者是一家新注册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经营范围是房产租赁和中介服务。三家股份分别为甲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