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目前在进行支委换届选举,所用的是公推直选,支书推荐人数为三人,于今年9.6日召开党员大会投票,党员和群众代表共到人数为63人,选举结果为,甲40票,乙22票,丙1票,这结果的交后,上级公布候选人名单为甲和丙,请问这是合理合法的吗?
在小区选举业委会,前期的筹备组中有街道和居委会成员个一名,请问这两个成员在筹备组中有投票权吗? 我问的是在筹备组会议中要形成方案,大家必须投票,这时候这两个有投票权吗,不是在业委会选举时的投票权,谢谢
村民委员会选举在于2013.08.20日选举,总选民1699人,选出结果1700人。在选举投票期间,有个别选民处于中立,左右为难当场撕了选民证(选民证换选民票)。 我想咨询的是:第一,对于这样存在漏洞选举,是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二,在没给民众说法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公布选举结果!
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因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受到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于2009年已经恢复,我准备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竞选党支部书记,请问我可以参加今年的村里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吗,我有被选举权吗?非常感谢。
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因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受到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于2009年已经恢复,我准备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竞选党支部书记,请问我可以参加今年的村里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吗,我有被选举权吗?非常感谢。
我在村任民调一职,在这次支委改选中被县镇人大代表,党员群众代表,推选为四十票第三名,参会人80人。但是到选举日不让我参选支委权利,我也搞不懂,他们有没有按照选举执行呢,。当时是六选五,产生五个支委,参选人都是十几票的人参选,只有两人比我多几票,
选举村长不公:1、无候选名单;2、8月7日公示以户选举,在公示前村干部以征收土地为由收取村民户口簿,在此期间也没有开会也没有提及征地事宜;3、有夫妻各持一本户口薄的情况;4、选举当天有30多户不领取选票,要求保留选举权;5、开票拿开票箱入秘密房间开票再出来唱票。6、选举现场中途有部分外村长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