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一校外青年冒充学生到学校滋事,引起学生不满,进而发生斗殴事件,学生将其砍伤,学校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报告了当地派出所,学校是否应负管理责任
我是长沙望城县某学校的教师,2月25号按照学校规定来到学校,当天晚上在学校租赁的房子被盗,小偷还在墙上留下了手印,我早上起来发现后就报了案,警察也过来拍了照,要求学校赔偿,但校方说不承担任何责任(只会帮助跟房东协商),(整栋房子只有我们学校租赁的那套房子没有装防盗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和其它教师多次
去朋友家玩.她出门够留我一人在家.我出门时因疏忽门没关好.导致她家笔记本被盗.她的意思是我没关好门要我承担责任 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我们学校的宿舍门是那种很原始的,里面有个铁栓,我们只能从里面锁上,而外面只能用一把活动锁锁上。学校配的锁是那种用铁线就可以轻松打开的,甚至有些宿舍的钥匙可以打开其他宿舍的锁。 那天早上,我把笔记本放在桌面上,因为一同学要外出,但我们仍在睡眠当中,她不能把我们锁在里面,所以当时们是没有上锁的,别人推开
我一个朋友在2010年6月28日晚上在学校的图书馆怀疑被人杀害,现在刑警正在调查当中。我想向您请教学生在校被杀,学校要承担哪些责任?现在我朋友的爸爸今天上午到达该校了,但刑警现在还不允许他死者的尸体,这个符合法律程序吗?现在该校对外公布我朋友是自杀身亡,如果最后调查结果出来是被他杀,学校要为这样言行负法律
我在校期间寝室的物品被学校安排的清理工人一扫而光,学校应不应该负责任!
我是湖南科大一名大三学生,与我同住的有三名大四学长。今年上半年他们毕业了,寝室就只有我一个,还在读。学校在清理毕业生寝室时,将我的所有物品也一起清理一空。我是从大一开始就被学校分配到该寝室,一直到现在,而且从为接到过通知我换寝室的消息。我从宿舍管理员的口中得知混合寝室清理人员是不允许进入的。请问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