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病人自己感觉身体不佳,故想把自己的财产(已有超过20年的婚姻,所以我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都留给子女,请问:1。只有病人自己留下遗嘱是否有效2。如果配偶为了照顾病人情绪,也签署了,是否自己的权益就一点也没有了。
您好,我想咨询有关遗嘱的问题,我父亲在上海有一处房产,我还有一个哥哥,在2000年父亲临终病床前立一遗嘱(当时立遗嘱时我并不在场),将上海的房产送给长孙,也就是哥哥的儿子,但是遗嘱只有父亲一个人的签名,并没有去公证处公证,也没有第三方证人签名,请问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呢?
1、如一份遗嘱中没有注明具体的财产明细,只是称“所有财产”,因为我通过查询了解到,一般遗嘱要写明具体的遗产内容的,如果不写明具体内容,这个遗嘱是否有效 2、如果有效,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是否可以主张所有被归为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例如给予被继承人个人的动迁款,在遗嘱中没有提到,也不是生前财产,是否仍然由
我老公在医院里写的遗嘱,遗嘱内容是:石娇,房财归儿子所有(胡博望)。下面他签笔:胡代国绝笔。没有写明年月日,不知有没有效,而且当时儿子还没生下来,但名字我老公已经给他取好了,我老公去世后12天儿子才生下来,请律师朋友帮帮忙,急
我父亲老年痴呆,他不能记住当天所发生的事情,但他能记住他以前的事情,能认识人。包括他小时侯给人家当放牛娃的是事情都记得,他如果现在立遗嘱有效吗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通过遗嘱赠与子女,如果一旦夫妻中有一人去世,该遗嘱是否仍有效?是否可以修改?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通过遗嘱赠与子女,如果一旦夫妻中有一人去世,该遗嘱是否仍有效?是否可以修改?
死者生前立口头遗嘱:谁安葬她,就可以获得她生前所拥有的土地权。因家境贫穷,后来由她侄子出钱安葬了她,请问:遗嘱是否有效?她侄子是否能拥有她所有的土地所有权?注:她侄子并未赡养过她,只出钱安葬了她,赡养费完全由她女儿和丈夫负担。背景:她丈夫、女儿均在世。如果遗嘱有效,那她所拥有的土地是否全部分个她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