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有1000亩集体土地,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当年水资源紧缺,未进行分配,做为集体机动地使用,现村里将该土地向外发包,对土地的收益费如何处理,乡政府与村民产生不同意见,村民要求将收益每年进行分工,但乡政府要求按比例进行分红,提出70%用于村公益性事业,30%用来分红,请问这样做是否正确?
我们四人开垦好了村民小组抛荒10多年农田地但未耕种,(开垦没得到许可,但在从我开垦完好后一个月里,其他三人正在开垦时,村民小组集体反对),该村民小组欲收回承包给人家耕种,我于今年01月份跟该村民小组(百分八十村民同意并签名)签定承包协议并付十年承包金。其余三人(土地集体使用权小组组民)不同意领取开垦工资也
公司欲租用咸宁地区一荒山5千亩,兴建太阳能发电场,请问是与地方政府签定租赁合同有效,还是与土地的所有者签定合同合法?
您好!王律师,我是揭东这边的,有亲戚在香港,但有房子在镇上村里,房子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类型:批准拨用宅基地,期限:盖着空白章)无房产证,现在想把房子转让给我,房子土地证登记是揭东县国土资源局开据的,现在除办理买卖合同合同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另外,我的这个亲戚身体不好,无法过大陆办理手续,
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在开发中被政府征收,钱款在如何分配中出现纠纷。有的提议按照1982年分到土地的人口进行分配,而今死去的老人也可以分到钱,而大多数的1982年后结婚嫁入我村的妇女及孩子均有我村户籍,却分不到钱,这样的分配方法是否在法律上有提及呢?请给予合适的建议和意见!
各位律师: 你好,我们村集体原有一个场原(村集体用来晾晒谷物的场所),在1983年的时候,由村集体决定,把场原上的建筑物卖给私人使用,并申明,只卖上面的建筑物,不买土地,以后村集体需要使用土地时,村民必须交还集体,多年以来,我村集体一直没有给买房的村民翻新修建,现在我村小组准备收回,由集体使用,我们
我们村通往我家地里的水渠,经过其他队里的地,队里曾向他支付一定赔偿费用,现在因其他村铺设水管经过我家地,而他家的树有死亡想要,他想让我家使用水管浇地而拆除经过他家地里的水渠,我家不同意,而队里和村里领导何其关系要好而置之不理这时应如何维权。
本人是城镇居民,老父亲在农村一间房并且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请问我是否能依法享有继承使用权,如果有请问下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一家食品店使用其房东还是原店主的营业执照正在经营。称其是营业执照上代表人的员工。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举报。如果可以应当如何举报?
我家海边养殖土地已经用了快20年了(没有土地证一类的手续,但村里多人可证明)!可现在有人建码头建在我家土地上面,他说已经向政府买了我家土地,可我根本没得到补偿,这该怎么办?这有权向他索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