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去了,河南郑州做了胎儿性别鉴定,现在那里被公安机关打击了,叫我去做证人笔录,现在计生办以我做了笔录为由,说做了笔录有证具了,要对我罚——合理吗
我被人举报非法胎儿鉴定,已经跟计生办把问题解决了。可是我都快要到预产期了,计生办的人还是不肯把我的准生证发给我,还说可以开个证明给我,但是不发准生证给我,说是上级有规定不发给我。那我因为之前是有生育保险的,现在需要用准生证来登记的,我真的很无助,希望在这里可以给我一个办法,不胜感激。
我发现还有很多的流动诊所,专门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这种方式在社会中已经屡屡不止。而且我看到的还是那一伙人,我想请问下,这种非法鉴定,到底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请问孕妇去了私人地方签定了胎儿性别,但没有引产。后来该私人被查处,公安机关电话联系了孕妇,会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会逮捕吗?还是给予经济处罚?大约是多少?恳求专业人员指教!谢谢!
我爸是当地的卫生院副院长 然后去帮别人做胎儿性别鉴定 被警察钓鱼抓进去了 都快1天了 人也没放出来 也没消息 是要判刑吗? 这样算是犯罪吗? 他这次只是帮别人鉴定性别没有让孕妇流产 而且08年的时候也被抓过 也是鉴定性别然后被抓 这样我爸会不会被判? 可不可以只罚钱?我不想看到我爸被抓 希望律师可以给我具体一点的答
我一朋友是医生,在医院做B超,因为一名孕妇在其他医院引产后,被计生委当场发现了,后来在计生委的逼问下说B超在什么地方检查的,后经孕妇及孕妇家人说在我朋友做的,后来计生委又用钓鱼的方式到我朋友那做B超检查,使用了微型摄像机,画面里的具体内容是一个孕妇在检查,钓鱼者说我家是二胎了,帮忙看看清楚,后来掉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