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点进地下车库,10不见点。1个月在这个小区丢2台。有保安没巡逻,有监控盲区。进出不登记。还有自己的车位。
在入住此物业前,物业发给每一位业主一个格式合同,里面没有非常清楚说明责任义务关系。 入住后,我每年都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并且把电瓶车停放在物业划出的指定停车区域中(此停车场属于此物业,并且免费),并且此区域有一个24小时值班岗亭和监控摄像头。 因为某日过夜停放,次日,电瓶车被盗。于是找到物业,他们认
在小区内被盗电瓶车怎样向小区物业索赔? 是昨天晚上被盗的,还没有报警,因为没找到购车发票,忘记车牌号了。 物业的录用也调取不出那段视频
7月9日这天早上7:00我我发现的电瓶车还在车库里,可是等我17:00下班时,发现电瓶车不见了。后来去小区看摄像头,发现在中午12:37被别人偷走了,所以我想想问问看这种事,收费方应不应该赔偿,怎么赔偿?
12月9号晚上电瓶车放在汉庭江苏大学店门口,本人在汉庭店消费,电瓶被盗,他们全责么
大家好,我在12月9号时在汉庭江苏大学店住,12月10号退房时发现,电瓶车电瓶被偷了,就在汉庭门口的停车场里面,门口有监控,店内有保安,我又在里面消费,酒店却说一点不关他们事,拒绝交涉,这个算是他们全责么,假如维权,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我电瓶车放在小区地下车库被盗,当时交的费用,但是没有交费收据,现在他们不承认我交过费用,说是我偷摸停放在车库,不负责任,但是我已经在那停了两个多月了,如果没交费的话难道他们会不闻不问的吗?请问我有没有资格要求赔偿。 我现在没有交费的收据,请问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吗,如果以后拒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后果
物业管理把地下车库已承保方式出租给别人,导致每月停车费过高。但是没办法不停。咨询下物业是否有权已承保方式出租给个人或单位来收取停车费!
自2013年4月26日农历3月17日起,因为老家有事情要处理所以回老家办事,在临走的时候电动车还在车库里,到2013年4月30日农历3月21日回到临沂以后,也没有去车库看一下,在5月2日中午12点15分发现被盗,车库门是完好无损的,我们也有每月交物业管理费,但没有签合同 只是有他们的收据,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报警的话需要提
我买了一套12层6的楼房,公摊面积上有地下车库,但补充协议上还要求我们或租或卖地下车库?是否合理?
我所住的小区是封闭式小区,进出门及上电梯都要刷卡。最近电子门损坏,大门任意敞开,物业未采取任何措施。监控显示晚上九点多小偷进入小区和十点多偷盗电瓶车后骑出小区,保安都没有登记和阻拦询问,小偷在小区内近两个小时期间,保安也没有按时巡逻。请问:这种情况下造成我的电瓶车被盗,物业是否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