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在日本的留学生 和在日本认识的同样也是中国人的一个哥哥 投资开了一个烧烤店 由于我父母的不同意 所以 开店一个月后 经双方同意 我就退股了 但是问题是 我们之间没有签投资合同 我给他的钱 只是有一张收据 证明他收到我给他投资款额 有他的签字和手印 现在我想要回我的本钱 但是他却不给
我遇到很复杂的经济纠纷,,2007年10份上诉,2008年8月判决书下来我们胜诉,2008年10月份申请强制执行,到现在没有音讯。希望由精通房产引起的律师和一帮助。
2000年6月某日,旬邑县戚某的同学马某告诉戚某,他在西安的一个搞建筑的杨某朋友说,有一个在泾阳县开发区的工地有些工程可以向外发包,戚某想着本身就有私人的施工队,于是想接下这个工程,提出请马某牵线搭桥,马某提出没问题,但是要收取9万元的好处费,戚某提出看看工程再说。于是商定于6月中旬到西安见马某和杨某。戚
我有一位朋友大约两个月前以给婆婆住院开刀为理由向我借了一张招商银行额度为6000元的信用卡,两个月内她先后以刷卡和提现的方式从卡里提出5992元。但是半个月前我查过了刷卡纪录,除大约3000元提现外全部用在购物,并且我现在也找不到人了,请问这可以算是诈骗吗,我今天向我所住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说这是属于经济
我以前与人合伙做生意,以我的楼房作抵押向银行借贷给他,后生意失败我便便向对方追讨借款五十余万,胜诉后法院判决对方需返还我欠款。但苦于对方无任何资产与可拍卖的固定财产,这事就这样一直拖了十几年。现我听说如果再不向对方追讨,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话,那他有钱时我也没办法追讨回来了,真的是这样吗?经济纠纷类的
甲方向乙方借钱做生意,乙方是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利用信用卡透支100万元,以私人名义借给甲方100万,甲方负责滞纳金的给付,现甲方由于生意亏损,无法偿还乙方所借款项,甲方写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并让女儿签了字,注明两年内归还20万,现乙方因无法追回款项,向法院起诉,请问法院会如何判?
我是一个刚经历完高考的准大学生(20岁)高考之前曾经通过我妈妈借给我一同学(20岁)3000元钱(她以前帮过我,这次她也拜托我没把她借钱的事告诉她家里人,说很急),写了欠条,说好一个月内归还,现在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仍没回信。去她家里,家里人说承认这个事,但不会帮他女儿还钱,要等她自己打工攒钱还。同学一场也不想
我跟我前夫结婚期间开了家工厂,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倒闭了。之前我前夫问别人借了一万块钱,后来人家起诉了我们。05年的时候我们跟我前夫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所有债务由前夫归还,厂房部分面积归我所有。现在厂房拆迁了,剩余部分我拿到了拆迁款,但是法院从拆迁款中拿出一万块还给原告。这样做合理吗?
我是在保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在今年4月份给一个客户垫交了一万的现金保险费,现在客户不认账,我该具备什么手续来向她要回这笔钱呢?现在我手里就拿到今年的缴费现金发票,还有可以从公司账户上提供到我打现金的依据,客户在之前对我还是千恩万谢的,没有想到现在却翻脸不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