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陕高速公路,江都---六合段高速公路要从我们宅基地经过,所以房子自然被拆了,2010年1月2号下午发放评估表,3号就要求签订协议,我们是4号签订的,22号拆迁公司的人说协议签错了,从上到下都把文件理解错了,需要重新签订(扣除部分补偿款),大家都很气愤,文件是你们制定的,帐又是你们算的,怎么会错呢?都拒绝重签!
基本情况: 公租住房东城区中鲜鱼巷8号北房三间,开两个门,另外西房一间,父亲为承租人。公租住房处的户口长期由两个老人、大儿、女儿、小儿共户,直至女儿(1979年)、小儿(1989年)婚后先后迁出,大儿1989年由山西插队后回京迁入父亲承租房,之后二老与大儿一起生活。2003年初大儿新购买西直门具有产权的住房,两老人及
一个地区要拆迁了。城管队长,以自己在地方的威风,多次在被拆迁户的家里建了违章建筑,领取了补偿款。1、将违章建筑款全部领取;2、与拆迁户共同瓜分违章建筑补偿款。这两种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定性呢? 别人家房子是合法的,就是在人家合法的房子里又多建了一些建筑。这部份政府也是补偿的,不过是补偿的少点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住的房子前一阵拆迁了 我们按照规定搬家了 现在开发商干不下去了 事情黄了 现在要给我们补偿款 我想问一下 我要多少钱合适?能按现在市场价要钱吗?谢谢
我家是公房和母亲住在一起,房子是我妈的,我有两个姐姐,我们结婚后房子拆迁,拆迁补偿款我和我妈两个人分,两套经济适用房要贴点钱的,现在房子还没拿到,结婚才一年多。如果我和我老婆离婚,这补偿款是不是有她一份!
承租人父亲,居住人四儿,户口上还有两个儿子,他们另有房屋,没有迁户口,拆迁补偿款他们想争得一份,应该给他们吗?如果给应该怎么给?
我伯父一家于解放前离开中国到国外,他没有子女在国内,他的子女也与我们失去超过70多年的联系,他在国内有一房子。由于国内政策的原因,直到1998年才由村委代为申办房产证,权属人为我伯父,注明他的身份为华侨,宅基地性质。我父亲亦于12年前去世,母亲由于与我同住,不在村居住,故一直不知道我伯父的房子有房产证。我母亲也在2年
你好,我们现在是租的房,房子是前年1月份租的,合同上写着是一年租期(到2010年1月到期),我们又续租了,但没有续签合同,我们还是按季付房租,也有房东每次收款的签字,现在这套房要拆迁,房东和拆迁办的还没有商量好(或要房,或要钱),由于拆迁办的人经常敲门,楼下收废品的也成堆,现在的条件非常差,听他们说如果房
你好。我家有兄妹6人,父亲为原拆迁公房的承租人,我大姐是农村插队回城的知青,84年回南京后,一家五口一直跟父亲居住。95年父亲病逝后,房屋实际居住人为大哥和大姐两个家庭。98年因大哥和大姐两家发生矛盾,把公房承租人根据实际居住面积分割成了两个租房证。也就是大哥、大姐各执一租房证,且户口均在该公房处。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