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市道里区居民,住的是单位福利分房后参加房改的房屋,由于单位的原因至今未办理成产权证。开发商以没有产权证市拆迁办不给办拆迁许可证为由,就大张旗鼓的进行拆迁行为,并限定15日内迁完(这之前与用户没有任何接触,也没签订任何补偿协议),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不合法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国土证和房产证还在我手里,也没有和拆迁人签订任何拆迁协议.前段时间拆迁人以公共利益为由向房管局申请并向我们实行了行政裁决.前几天又向法院起诉房管局,把我们作为第三人也理所当然的牵连进来了.并请求法院判决之前房管局对我们的行政裁决无效.现在,房管局向法院递交了先予拆迁申请书.法院虽然听取了我们三方的意见,并做
因对《房屋拆迁裁决书》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教大律师:法院会对“拆迁许可证”进行合法性审查吗?还是仅作一般性审查:只要具备“拆迁许可证”就可以了,而不去管“拆迁许可证”是否合法? 谢谢
求有道之人给予指点,关于政府违法,法院枉法,拆房不办拆迁许可证,强占农田等
我这里提我家遭遇的两件事: 在此 恳请有道之人指点! 1.天真的问一下:我们提倡依法治国是真的嘛? 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嘛?我们通过上访能解决矛盾、利益冲突吗? 我们状告政府的就是刁民嘛?! 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规定,禁止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及宅基地不得私自买卖。 《物权法》
我开了个网吧,因卖了一些饮料,而没有办商品流动许可证被罚5000元,在处罚之前没有任何部门口头传达或书面传达要办此证,我们也不知道卖几瓶饮料还要办这样的证,请问工商部门处罚合理合法吗,还是属于胡乱执法。
我开了个网吧,因卖了一些饮料,而没有办商品流动许可证被罚5000元,在处罚之前没有任何部门口头传达或书面传达要办此证,我们也不知道卖几瓶饮料还要办这样的证,请问工商部门处罚合理合法吗,还是属于胡乱执法
对于变更的拆迁建设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分2次相隔2年多的变更公告(未公告拆迁许可证内容)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41条还是42条?
个体经营产品较杂,工商局检查说要各个产品厂家许可证,没有就要罚款是否合理!
您好,麻烦问下我在乌鲁木齐国贸大厦经营床品生意,因为征对的客户是中低档消费人群,所以家里经营的牌子比较多,有正规厂家的货品也有私人小作坊的产品,但质量可以保证,今天有工商局来检查我家的品牌,要各个品牌的证件,比如公司证明,经营许可证之类的,正规厂家这些证件我们都有,就是小作坊的产品许可证不齐全,他们
我所住的房在拆迁范围内在没有规化图,没有开发商,也没有说回迁的房子类型,只说可以回迁多少平方的房子,是以国土储备中心名义拆迁的,合法吗 我该怎么做才对
以家庭有纠纷为借口,公房拆迁没有通知选房,直接收回房屋合法吗
我家公房拆迁,拆迁办以家庭有纠纷为借口,没有通知我们选房,没有进行房屋评估,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直接收回房屋,合法吗?现在已经施工很久。收回房屋之前,房屋里的财产被盗,房子被焚烧。实际是拆迁办暴力拆迁所为,我们只有房屋被损毁后的照片,报案后,派出所应该立案吗?拆迁办发出行政文件,推脱防火焚烧及盗窃是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