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是这样的 我在2010年和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最近打算解除合同,但是这次解约的签字人不是当时订立合同的签字人,是她的上级。 上次签订合同盖的是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这次解除合同盖的是“公章” 请问解除合同会有法律效力吗? 因为和签合同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章。
请问,公司对外签约,对方在外地,盖完章后,传真给我们,我们在传真件上盖章,在给对方传真过去,此合同有效吗? 我记得合同都是原件合同都是原件邮寄在盖红章的。现在业务急,都是对方盖章好后传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与他人订的合同中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是欠缺常识无意违法的,对方是有意的,我后来才发现。 我想起诉他,说合同无效,追回损失。 我想问下: 1、这样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是不能被他追认可以生效的,对吗? 2、双方都违法了,如果法官判定合同无效,那我需要承担 法条里规定
我是个在校大学生,想开一个关于消费者服务的公司,但由于现在注册公司需要很多资金,所以没法注册,但是由于业务需要,需要与其他商家或公司签订合同,如果以个人名义签合同,感觉别人不太信任。如果我的公司叫天星购物有限公司(未注册),我可以写: 甲方:天星购物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力。乙方:XXX公司 吗?但是签订这样
有一个楼盘的工程,乙方(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经过投标获得了该工程,但乙方为了获取高额的管理费,将该工程拆解又分别将该工程分给了A B C等包工头(均没有施工资质)。目前工程结束,乙和A就工程款出现了争议,A算好决算后发现乙还欠220W没有给,但乙按照自己的计算方法坚称不欠A的钱。现在A没钱支持工程过程中的材料款,
如果由于业主的装修行为给房屋的结构或小区的公共设施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通过上面的话,得出的结论是不是 业主更改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结构物业也可以通过明法通则起诉业主?作为没有监管权利的非产权单位为什么可以要求产权人进行赔偿?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没有产权的房子进行买卖、与中介公司签一个三方合同、如果将来产权问题有纠纷、中介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吗?
没有产权的房子进行买卖、与中介公司签一个三方合同、如果将来产权问题有纠纷、中介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吗?
我于本月上旬通过中介向张某购买一处二手房,当时去看了是空房、有全套家具,合同当时就签了,上面也注明是空房和所有家具转让,因为对方有些原因还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的问题是张某现在把房子租给别人居住,跟张某交涉了,张某的意思是交房给我前,她有权租给别人居住,我想问的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谢谢
甲方转让一宅基地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乙方违背合同中规定的面积,扩大建设。 请问甲方能不能撤销合同?还是只能主张合同中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