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我是公务员。我一个亲戚想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但资金不足。想同我一同注册,我只出资金,按出资比例占60%的股份,但不参与经营,由亲戚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并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我只参与分红。是否可以?
如果按照上面的做了,法律上有什么惩罚措施呢?
承诺 本人李XX(先生)愿意把XXX有限公司原股份其中百分之壹股份归邱XX(先生)本人所有 承诺人 李XX 2009年6月25日 承诺是他本人写的,手印盖在签名上签名也是他本人,我受法律保护嘛? 签名和手印都是他本人的,原股份其中百分之壹股的意思是不是在一百之一的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我投保,既然接受投保,是否理应负上一定的责任(也就是接受理赔)?
律师: 您好!我是南昌理工的一名大三的学生!每年都在报名的时候买了该公司的保险,今年暑假,我因肚子痛,去医院检查,经检查,因运动过度,得了病症为疝气,因此做了住院手术!手术费为20OO多人民币!因此向该公司提出理赔,在学校找到该公司客户经理赵振,把所有有关材料给了他!事后,然而赵经理告诉我,
因为可健可康股份有限公司在我们这边开展业务,我想申请一个他们的代购点,当一门生意来做,又怕这家公司不合法。所以来查一下。
你好:我于1998年进入一个集体企业上班,2002年该企业改制组建新公司(现为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将我1998年至2002年的工龄钱纳入新企业的股份,另外还交了一些现金作为股份,参与每年分红。2008年,我又因考录公务员(注:公务员工作不在企业所在县,与该企业无直接管辖关系)离开该企业,现在企业要求我转让股份,这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