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动迁,承租人是奶奶,80岁,动迁房内有同住人,我和我的母亲2个户口,奶奶的户口不在里面,现在动迁了,动迁组按照协议要分我们3套房子,总价值在150万左右。但是现在我奶奶说她是承租人,要求自己要有二套房子,再加装修费。理由是她说她这个房子要给他另外一个儿子的,但是他这个儿子的户口是不在里面的。这样的分配
市政府规定了农村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得超出300平方,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平方。那么对宅基地面积超出300平方和房屋建筑面积已达到250平方的农户,国家对其继承所得的房产,在遇到国家征地房子动迁时,是如何处理的? 是直接按其继承所得的房产的建筑面积贴补其应得的动迁房面积,还是只能按其继承所得的房产的建筑材料评估
私房,3本户口,分上下两层,2张产权证,上层产权人为我父亲一人,下层产权人为我姐姐一人,三本户口分别为上层我,我妻子,母亲,父亲,下层为我姐姐,姐夫以及其女儿,还有本为我爸爸弟弟女儿的户口为独立户口并没有写明上层或下层,最早本私房产权只有我爸爸一人,上下层都是其所有,这个时候因为爸爸弟弟的女儿是知青所
女儿结婚后户口转出,但是没有在婆家享受动迁补偿,现在老家也要动迁了,但是补偿的土地和钱却没有女儿的份。家里有两个女儿,都是有土地承包权,现在还有18年,但是和村里谈了好多次,他们都说户口转出了,没有钱和土地。请问这个土地钱他们应不应该给?
本人现居住老楼1990年盖 产权50平 临街 周围商业二手楼价格3000元每平 要是动迁我可以得到多少房款 动迁后原址兴建 1-2门市 2-13高层
关于上海动迁补偿政策里,有没有对于弱势家庭的补偿照顾,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米的可放宽至30平米计算补偿款这一说